初等考人事行政考試科目-人事行政工作內容及分發單位

發布日期: 2025年9月14日

類科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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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人事行政工作內容

人事行政職系的職務,係運用人事行政、考試制度及人力資源管理等相關知能,從事相關工作的規劃、研究、擬議、審核、督導與執行。實際工作內容,仍由各主管機關依業務推動需求進行指派。人事行政工作項目包括:

  1. 人事行政:含人事政策、機關組織、員額編制、職務歸系、員工待遇管理及公務人員之銓敍、任免、遷調、級俸、服務、考績、獎懲、保障、培訓、保險、撫卹、福利、退休、資遣、登記等。
  2. 考試:含公務人員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之考選、考試方式技術之改進、考試類科、科目與應考資格之研訂、命題閱卷方法之研擬與安全措施、各項試題之建立、使用與分析及考試資料之蒐集與保管等。
  3. 人力資源管理:含機關人力訓練、能力發展、職能管理、績效管理、心智激勵與心理健康協助等。
  • 分發單位:中央政府各部會及各級行政單位,包括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人事室、人事處、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銓敘部、考選部、教育部等。
  • 薪資待遇:人事行政薪水,請請參閱 «初等考薪水待遇»。

初等考人事行政考試科目

初等人事行政應試科目總計4科,每一科的試題均為測驗式題型。

類科

初等人事行政

普通科目

1.國文
2.公民與英文(公民70%、英文30%)

專業科目

3.人事行政大意
4.法學大意

初等考人事行政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只要符合年齡限制,即可報考,沒有學歷科系限制。

學歷資格

不限學歷。

年齡限制

18歲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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