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統計考試科目 統計人員工作內容與分發單位

發布日期: 2025年9月14日

類科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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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統計工作內容

統計職系的工作,主要運用統計專業知識,結合統計方法、數位科技與大數據分析技術,負責政府統計資料的蒐集、調查、整理、分析、預測、發布與保管。統計人員亦從事統計圖表與出版品的編製、統計資料庫的建置與管理、統計標準的統一,以及國際統計事務的合作與交流。

  • 分發單位: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各級國營事業機關之主計處、勞動部統計處、各縣市政府主計室、會計室等。而政策有廣有專,部門有大有小,除了最常見的行政院主計處外,也可能被分發到各級單位,如警政署、司法部門。
  • 薪資待遇:統計薪水,請參閱 «初等考薪水待遇»。

初等考統計考試科目

初等統計應試科目總計4科,每一科的試題均為測驗式題型。

類科

初等統計

普通科目

1.國文
2.公民與英文(公民70%、英文30%)

專業科目

3.統計學大意
4.資料處理大意

初等考統計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只要符合年齡限制,即可報考,沒有學歷科系限制。

學歷資格

不限學歷。

年齡限制

18歲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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