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特考戶政考試科目 戶政工作內容與分發單位
發布日期: 202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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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特考戶政工作內容
戶政主要辦理戶籍行政相關工作、戶政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包括辦理戶籍登記受理及證明文件核發、健保卡補發代收案件申請等綜合櫃台及加值服務等。
- 分發單位:鄉鎮市區戶政事務所。
- 薪資待遇:戶政薪水,請參閱«地方特考薪水待遇»。
地方特考戶政考試科目
地方特考戶政考試科目分為共同科目及專業科目。共同科目包括國文(作文與測驗)、法學知識(憲法、法學緒論)與英文。三等專業科目為行政法、國籍與戶政法規、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人口政策與人口統計;四等專業科目為行政法概要、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論、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應試科目前端有「※」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三等戶政考試科目
類科
三等戶政
普通科目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20%、法學緒論20%、英文60%)
專業科目
◎3.行政法
4.國籍與戶政法規(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5.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
6.人口政策與人口統計
四等戶政考試科目
類科
四等戶政
普通科目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專業科目
※3.行政法概要
4.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
◎5.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地方特考戶政應考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戶政類組只要符合學歷限制,即可報考,沒有科系限制,加上缺額眾多,是許多非本科系考生熱門選項之一。
年齡限制
年滿18歲者。
學歷
三等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四等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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