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特考交通行政考試科目 交通行政工作內容與分發單位

發布日期: 2025年9月14日

類科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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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特考交通行政工作內容

交通行政工作範圍橫跨陸海空,具有高度專業性,且工作內容多樣,相當有前瞻性,主要辦理交通行政相關業務如:公務運輸管理、違反交通管理事件案件控管、交通運輸政策研擬及相關業務之執行,對於交通領域有相當興趣或立志於從事交通事業者,最適合報考。

  • 分發單位:縣市政府交通局(含所屬機關)、交通事件裁決處、交通管制工程處等。
  • 薪資待遇:交通行政薪水,請參閱«地方特考薪水待遇»。

地方特考交通行政考試科目

地方特考交通行政考試科目分為共同科目及專業科目。共同科目包括國文(作文與測驗)、法學知識(憲法、法學緒論)與英文。三等專業科目為運輸學、運輸經濟學、運輸規劃學、交通政策與行政;四等專業科目為運輸學概要、運輸經濟學概要、交通政策與行政概要。應試科目前端有「※」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三等交通行政科目

類科

三等交通行政

普通科目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20%、法學緒論20%、英文60%)

專業科目

3.運輸學
4.運輸經濟學
5.運輸規劃學
6.交通政策與行政

四等交通行政科目

類科

四等交通行政

普通科目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專業科目

3.運輸學概要
4.運輸經濟學概要
5.交通政策與行政概要

地方特考交通行政應考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交通行政類組只要符合學歷限制,即可報考,沒有科系限制,加上缺額眾多,是許多非本科系考生熱門選項之一。

年齡限制

年滿18歲者。

學歷

三等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四等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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