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特考社會工作考試科目 社會工作工作內容與分發單位

發布日期: 2025年9月14日

類科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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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特考社會工作工作內容

社會工作主要辦理家庭暴力暨性侵害、老人福利機構設立管理、老人福利相關法規彙整、財團法人慈善基金會等社會工作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分發單位:縣市政府教養院、仁愛之家、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等。
  • 薪資待遇:社會工作薪水,請參閱«地方特考薪水待遇»。

地方特考社會工作考試科目

地方特考社會工作考試科目分為共同科目及專業科目。共同科目包括國文(作文與測驗)、法學知識(憲法、法學緒論)與英文,專業科目為行政法概要、社會福利政策及法規概要、社會工作實務概要。應試科目前端有「※」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類科

四等社會工作

普通科目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專業科目

※3.行政法概要
4.社會福利政策及法規概要
5.社會工作實務概要

地方特考社會工作應考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社會工作類組只要符合學歷限制,即可報考。

年齡限制

年滿18歲者。

四等學歷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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