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特考統計考試科目 統計工作內容與分發單位
發布日期: 202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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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特考統計工作內容
統計主要辦理辦理主計業務、調查數據的整理與分析。統計工作內容為數據分析,適合邏輯清晰且對於統計分析工作有興趣的人報考。大數據時代崛起,數據分析師卻尚未普及,公家部門是你有保障的選擇。
- 分發單位:縣市政府各局(處)統計室、主計處等。
- 薪資待遇:統計薪水,請參閱«地方特考薪水待遇»。
地方特考統計考試科目
地方特考統計考試科目分為共同科目及專業科目。共同科目包括國文(作文與測驗)、法學知識(憲法、法學緒論)與英文。三等專業科目為統計學、經濟學、資料處理、抽樣方法與迴歸分析;四等專業科目為統計學概要、經濟學概要、資料處理概要。應試科目前端有「※」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三等統計考試科目
類科
三等統計
普通科目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憲法20%、法學緒論20%、英文60%)
專業科目
3.統計學
◎4.經濟學
5.資料處理
6.抽樣方法與迴歸分析
四等統計考試科目
類科
四等統計
普通科目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專業科目
3.統計學概要
※4.經濟學概要
5.資料處理概要
地方特考統計應考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統計類組因為需要較專業的科系背景,與其他類科相形之下,報考人數可說是屈指可數,對曾修過經濟學、統計學等科目或相關科系的考生是一大優勢。
年齡限制
年滿18歲者。
學歷
三等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四等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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