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航管制考試科目及工作內容簡述

發布日期: 2025年9月14日

類科介紹

快速導覽目錄

飛航管制工作內容

民航局飛航管制即為「空中交通管理」之服務,工作職掌為維護空中飛航安全及提昇飛航服務品質。由管制員在航空器起飛、降落及飛航過程中,利用目視、雷達、其他輔助性自動化監視及助導航裝備,經由無線電或數據通信,將相關訊息及指示提供予航空器駕駛員之一項專業性服務。

  • 分發單位: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 薪資待遇:飛航管制薪水,請參閱«民航特考薪水待遇»。

飛航管制考試科目

應試科目前端有「※」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飛航管制人員考試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其中英語會話以英語個別口試行之);第二試口試(以英語集體口試行之)。

類別

三等飛航管制

普通科目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50%、法學緒論50%)

專業科目

◎3英文
4.英語會話
5.航空氣象
6.航空運輸

複試

英語集體口試

飛航管制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35歲以下(算至報名前一日),且符合考試相關規定即可報。

年齡限制

年滿18歲以上,35歲以下。

資格條件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體格檢查

請參閱«民航特考體格檢查標準»

相關文章

沒有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