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司法行政考試科目 司法行政工作內容與分發單位

發布日期: 2025年9月14日

類科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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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司法行政工作內容

司法行政職系承辦業務包括對內整合、對外協調,謀求司法制度之健全、提升司法業務績效,充實司法工作條件及提高裁判品質與效率等事項。

  • 分發單位:司法機關。
  • 薪資待遇:司法行政薪水,請參閱«高普考薪水待遇»。

高考司法行政考試科目

高考司法行政考試科目分為共同科目及專業科目。共同科目包括國文(作文與測驗)、法學知識(憲法、法學緒論)與英文。專業科目為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救濟法。應試科目前端有「※」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類科

高考/司法行政

普通科目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20%、法學緒論20%、英文60%)

專業科目

◎3.民法
◎4.刑法
5.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
6.行政法與行政救濟法

高考司法行政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不限科系,符合考試規定即可報考。考科多為法學相關,若為法政學群的考生,在準備上更具優勢。

年齡限制

年滿18歲者。

高考資格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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