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特考經建行政考試科目與錄取分發
發布日期: 202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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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島特考經建行政工作內容
離島特考分澎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三個錄取分發區,考試採集中報名、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考試及格人員自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實際任職三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占缺任用以外之機關,須經原錄取分發區所屬機關再服務三年,始得轉調上述機關以外機關任職。
- 分發單位:縣市政府機關及鄉鎮市區公所、各級學校單位等。
- 工作內容:辦理經建行政、工商發展登記、工商輔導管理、公用事業管理、觀光行銷等相關業務。
- 薪資待遇:經建行政薪水,請參閱«離島特考薪水待遇»。
離島特考經建行政考試科目
應試科目前端有「※」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三等/經建行政科目
類科
三等/經建行政
普通科目
◎1.基礎能力測驗(作文40%、英文閱讀40%、法學知識20%)
專業科目
◎2.經濟學
3.貨幣銀行學
4.統計學
5.公共經濟學
複試
個別口試
四等/經建行政科目
類科
四考/經建行政
普通科目
◎1.基礎能力測驗(作文40%、英文閱讀40%、法學知識20%)
專業科目
※2.經濟學概要
3.統計學概要
4.貨幣銀行學概要
複試
個別口試
離島特考經建行政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不限科系,符合考試規定即可報考。
三等資格
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四等資格
高中職以上學歷畢業。
離島特考經建行政錄取率
離島三等經建行政錄取率
年度/試別
報名人數
到考人數
需用人數
錄取分數
錄取人數
錄取率
原列
增列
114年
二試
3
一試
113年
二試
8
8
4
1
61.22
5
62.50%
一試
19
13
35.06
8
61.54%
離島四等經建行政錄取率
年度/試別
報名人數
到考人數
需用人數
錄取分數
錄取人數
錄取率
原列
增列
114年
二試
2
一試
113年
二試
1
1
1
0
57.33
1
100.00%
一試
3
1
39.99
1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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