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特考經建行政考試科目與錄取分發

發布日期: 202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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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島特考經建行政工作內容

離島特考分澎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三個錄取分發區,考試採集中報名、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考試及格人員自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實際任職三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占缺任用以外之機關,須經原錄取分發區所屬機關再服務三年,始得轉調上述機關以外機關任職。

  • 分發單位:縣市政府機關及鄉鎮市區公所、各級學校單位等。
  • 工作內容:辦理經建行政、工商發展登記、工商輔導管理、公用事業管理、觀光行銷等相關業務。
  • 薪資待遇:經建行政薪水,請參閱«離島特考薪水待遇»。

離島特考經建行政考試科目

應試科目前端有「※」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三等/經建行政科目

類科

三等/經建行政

普通科目

◎1.基礎能力測驗(作文40%、英文閱讀40%、法學知識20%)

專業科目

◎2.經濟學
3.貨幣銀行學
4.統計學
5.公共經濟學

複試

個別口試

四等/經建行政科目

類科

四考/經建行政

普通科目

◎1.基礎能力測驗(作文40%、英文閱讀40%、法學知識20%)

專業科目

※2.經濟學概要
3.統計學概要
4.貨幣銀行學概要

複試

個別口試

離島特考經建行政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不限科系,符合考試規定即可報考。

三等資格

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四等資格

高中職以上學歷畢業。

離島特考經建行政錄取率

離島三等經建行政錄取率

年度/試別

報名人數

到考人數

需用人數

錄取分數

錄取人數

錄取率

原列

增列

114年

二試

 

 

3

 

 

 

 

一試

 

 

 

 

 

113年

二試

8

8

4

1

61.22

5

62.50%

一試

19

13

35.06

8

61.54%

離島四等經建行政錄取率

年度/試別

報名人數

到考人數

需用人數

錄取分數

錄取人數

錄取率

原列

增列

114年

二試

 

 

2

 

 

 

 

一試

 

 

 

 

 

113年

二試

1

1

1

0

57.33

1

100.00%

一試

3

1

39.99

1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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