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軌交通警察人員考試科目及工作內容

發布日期: 202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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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警察工作內容

交通警察人員以維護交通秩序、排除交通障礙、執行交通法令、取締交通違規、防止交通危害、處理交通事故等事務專責工作,及就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整理、交通事故防制及處理,從事整體規劃、擬議、督導、考核及執行等,從事項目包括:

  1. 交通相關政策、法令之擬訂、規劃及推動。
  2. 交通執法、交通安全維護、交通事故處理、交通裝備器材、交通統計及記錄、交通工程管制設施、交通安全宣傳及講習之規劃、督導、考核、管制、執行。
  3. 執行交通整理、交通稽查、交通違規拖吊、特種警衛安全、配合監理單位實施稽查、營業車輛執業管理、鐵公路橋樑隧道之防止破壞等專屬性勤務。

交通警察分發單位

  • 分發單位:內政部警政署所屬各警察機關交通單位,及各直轄市政府警察局、各縣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單位。
  • 薪資待遇:交通警察薪水,請參閱«警察人員薪水待遇»。

內軌交通警察考試科目

交通警察人員應試科目前端有「※」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三等交通警察交通組科目

類科

內軌三等/交通警察(交通組)

普通科目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中華民國憲法與警察專業英文(憲法50%;英文50%,其中申論25%,測驗25%)

專業科目

◎3.警察情境實務(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4.警察法規(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5.交通警察學(包括交通行政與組織、交通法規與執法、交通事故處理與偵查、交通安全策略與宣導)
6.交通統計與分析
7.交通工程與管制

三等交通警察電訊組科目

類科

內軌三等/交通警察(電訊組)

普通科目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中華民國憲法與警察專業英文(憲法50%;英文50%,其中申論25%,測驗25%)

專業科目

◎3.警察情境實務(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4.警察法規(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5.電路學
6.通訊系統
7.通訊犯罪偵查

四等交通警察科目

類科

內軌四等/交通警察

普通科目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中華民國憲法與消防警察專業英文(憲法50%、英文50%)

專業科目

◎3.警察法規概要(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4.警察情境實務概要(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5.交通警察法規概要(包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其相關法令)
※6.犯罪偵查概要

內軌交通警察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37歲以下(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且符合考試相關規定即可報。

三等資格

1.中央警察大學畢業得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2.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得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並經警察人員考試及格者。
3.經高等考試警察人員考試或相當高考之特考警察人員考試及格者。
4.經普考警察人員考試或相當普考之特考警察人員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等資格

1.中央警察大學畢業得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2.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3.經普考以上警察人員考試或相當普考以上特考警察人員考試及格者。

體格檢查

請參閱«警察體格檢查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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