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科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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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防治預防組工作內容
犯罪防治人員預防組,工作主要分析犯罪現象與成因,研擬具體防制政策,執行並評估,預防犯罪發 生、民眾被害,從事項目包括:
- 全般刑事類預防犯罪與被害工作規劃、執行、督導及考核評估。
- 預防犯罪與被害宣導規劃、執行、督導及考核評估。
- 防處少年事件之規劃、執行、督導及考核評估。
- 婦幼安全業務之規劃、執行、督導及考核評估。
- 165 反詐騙諮詢專線之規劃、執行、督導及考核評估。
- 預防犯罪與被害資料蒐集、整理、分析及研究。
犯罪防治預防組分發單位
- 分發單位: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預防科(包括165反詐騙諮詢專線),及各直轄市、縣(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預防組)、犯罪預防科、少年警察隊、婦幼警察隊、分局偵查隊等。
- 薪資待遇:犯罪防治人員薪水,請參閱«警察人員薪水待遇»。
內軌犯罪防治預防組考試科目
應試科目前端有「※」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類科
內軌三等/犯罪防治預防組
普通科目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中華民國憲法與警察專業英文(憲法50%;英文50%,其中申論25%,測驗25%)
專業科目
◎3.警察情境實務(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4.警察法規(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5.犯罪學與犯罪預防
6.犯罪分析
7.諮商輔導與婦幼保護
內軌犯罪防治預防組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37歲以下(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且符合考試相關規定即可報。
三等資格
1.中央警察大學畢業得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2.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得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並經警察人員考試及格者。
3.經高等考試警察人員考試或相當高考之特考警察人員考試及格者。
4.經普考警察人員考試或相當普考之特考警察人員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體格檢查
請參閱«警察體格檢查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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