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特考交通行政考試科目及工作內容簡述
發布日期: 202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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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特考交通行政工作內容
交通行政工作內容主要負責擔任助理員及辦事員職務,辦理公路監理業務。
- 工作內容:各縣市政府監理處。
- 薪資待遇:交通行政薪水,請參閱«身心障礙特考薪水待遇»。
身心障礙特考交通行政考試科目
交通行政科目前端有「※」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身心三等/交通行政科目
類科
身心三等/交通行政
普通科目
◎1.基礎能力測驗(作文40%、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
專業科目
2.運輸學
3.運輸經濟學
4.運輸規劃學
5.交通政策與行政
身心四等/交通行政科目
類科
身心四等/交通行政
普通科目
◎1.基礎能力測驗(作文40%、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
專業科目
2.運輸學概要
3.運輸經濟學概要
4.交通政策與行政概要
身心障礙特考交通行政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領有由政府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符合考試規定即可報考。
三等資格
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四等資格
高中職以上學歷畢業。
特殊限制
領有由政府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年齡在18歲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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