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特考經建行政考試科目及工作內容簡述
發布日期: 2025年9月14日
類科介紹
-
文組類科
-
社勞類科
-
法政類科
-
管理類科
-
財商類科
-
理工類科
-
應考資訊
-
錄取名額
快速導覽目錄
身心障礙特考經建行政工作內容
經建行政工作內容主要負責自來水業務、路燈、農市地重劃工程統計、經濟建設計畫、政策與措施之研擬、審議及協調。
- 分發單位:各鄉鎮市公所、土地重劃工程處、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 薪資待遇:經建行政薪水,請參閱«身心障礙特考薪水待遇»。
身心障礙特考經建行政考試科目
經建行政科目前端有「※」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身心三等/經建行政科目
類科
身心三等/經建行政
普通科目
◎1.基礎能力測驗(作文40%、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
專業科目
2.統計學
◎3.經濟學
4.公共經濟學
5.貨幣銀行學
身心四等/經建行政科目
類科
身心四等/經建行政
普通科目
◎1.基礎能力測驗(作文40%、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
專業科目
2.統計學概要
3.貨幣銀行學概要
※4.經濟學概要
身心五等/經建行政科目
類科
身心五等/經建行政
普通科目
※1.國文
專業科目
※2.法學大意
※3.經濟學大意
身心障礙特考經建行政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領有由政府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符合考試規定即可報考,其中五等考試無學歷限制。
三等資格
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四等資格
高中職以上學歷畢業。
五等資格
不限學歷。
特殊限制
領有由政府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年齡在18歲以上者。
相關文章
沒有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