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特考錄事考試科目及工作內容簡述

發布日期: 2025年9月14日

類科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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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特考錄事工作內容

錄事工作內容主要負責製作並送達傳票、繕打、印製裁判書類、公告判決主文及交付送達、辦理訴訟案件收狀、分案及資料輸入及前案資料查詢及接受法官、書記官指揮,辦理司法行政事務。

  • 分發單位:司法院及法務部所屬機關。
  • 薪資待遇:錄事薪水,請參閱«身心障礙特考薪水待遇»。

身心障礙特考錄事考試科目

五等錄事考試科目總計4科,每一科的試題均為測驗式題型。

類科

身心五等/錄事

普通科目

※1.國文

專業科目

※2.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3.法學大意

身心障礙特考錄事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領有由政府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符合考試規定即可報考。

五等資格

不限學歷。

特殊限制

領有由政府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年齡在18歲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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