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事務官財經事務官考試科目-司法事務官資格與工作內容
發布日期: 2025年9月14日
類科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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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類科
- 監獄官
- 法院書記官
- 公證人
- 觀護人
- 行政執行官
- 家事調查官
- 心理輔導員
- 心理測驗員
- 司法事務官財經事務組
- 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
-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 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
- 檢察事務官電子資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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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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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等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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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考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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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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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事務官財經組工作內容
司法事務官主要辦理審判核心以外之事務,俾法官致力於審判核心事務。財經事務組工作項目包括:
- 辦理返還擔保金事件、調解程序事件、督促程序事件、保全程序事件、公示催告程序裁定事件、確定訴訟費用額事件。
- 辦理拘提、管收以外之強制執行事件。
- 依法參與訴訟程序。
- 辦理其他法律所定之事務。
- 辦理稅務、銀行及證劵事件之資料彙整、分析及提 供財稅、會計、銀行及證劵等專業意見。
司法事務官財經組薪水
- **分發單位:**司法院所屬法院。
- **薪資待遇:**三等司法事務官薪水約 91,000 元。(薪資中會扣除預扣所得稅、公保費、健保費、退撫基金或勞退金等相應減項,實際可支取的薪資金額,以分發報到的機關核算為準)
司法事務官財經組考試科目
司法事務官考試科目分為普通科目及專業科目,應試科目前端有「※」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司法事務官類科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口試。
類科
三等司法事務官-財經事務組
普通科目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專業科目
3.民法與刑法
4.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
5.中級會計學
6.銀行實務
7.稅務法規
8.強制執行法與非訟事件法
口試
集體口試
司法事務官財經組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且符合考試相關規定即可報。
年齡限制
年滿18歲以上。
學歷資格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體格檢查
- 應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視力: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0.1。 - 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 重度上肢障。
- 有客觀事實足認其身心狀況不能執行職務。
- 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 罹患其他無法治癒之重症疾患,致不堪勝任職務。
司法事務官常見問題
以下整理了Dcard和PTT平台上有關司法事務官的常見問題與解答,提供做為參考。
Q
司法事務官是公務人員嗎?
經司法人員司法事務官考試及格,且通過受訓練 ,即具有公務人員資格。
Q
司法事務官是甚麼?
司法事務官主要處理與審判無直接關聯的行政與輔助事務,讓法官專注於審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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