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執達員考試科目 執達員資格與工作內容

發布日期: 202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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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達員工作內容

執達員主要從事民事及家事訴訟文書送達、民事及家事裁判執行及債務人拘提等工作。工作項目包括透過郵務機關或親自執行文書送達、查封、鑑價、詢價、拍賣動產、不動產、製做扣押命令、對債務人行為不行為義務之執行、拘提、管收債務人之執行。

執達員薪水

  • **分發單位:**司法院所屬法院。
  • **薪資待遇:**四等執達員薪資約 43,000 元。(薪資包含危險加給,薪資中會扣除預扣所得稅、公保費、健保費、退撫基金或勞退金等相應減項,實際可支取的薪資金額,以分發報到的機關核算為準)

執達員考試科目

執達員考試科目分為普通科目及專業科目,應試科目前端有「※」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類別

四等執達員

普通科目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專業科目

◎3.民法概要
※4.刑法概要
5.強制執行法概要
6.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執達員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且符合考試相關規定即可報。

學歷資格

高中職以上學歷畢業。

年齡限制

年滿18歲以上。

體格檢查

應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1. 視力: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0.1。
  2. 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3. 重度肢障。
  4. 有客觀事實足認其身心狀況不能執行職務。
  5. 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6. 罹患其他無法治癒之重症疾患,致不堪勝任職務。

執達員常見問題

以下整理了Dcard和PTT平台上有關執達員的常見問題與解答,提供做為參考。

Q

執達員幾職等?

執達員,錄取後為委任第三職等。

Q

執達員在做什麼?

透過郵務機關或親自執行文書送達、查封、鑑價、詢價、拍賣動產、不動產、製做扣押命令、對債務人行為不行為義務之執行、拘提、管收債務人之執行。

Q

執達員是公務員嗎?

執達員需通過國家考試取得任用資格,主要工作地點為司法院所屬法院。

Q

執達員有年齡限制嗎?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不限科系,符合考試規定即可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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