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電子維修類考試科目 北捷電子維修類工作內容簡述

發布日期: 2025年9月14日

類科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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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維修類考試科目

行車類組«電子維修類»考試分為兩階段,第一試筆試及第二試口試及心理測驗。

工程員(三)/電子維修類

類科

工程員(三)/電子維修類

共同科目

1.論文
2.英文

專業科目

電子概論

複試

口試及心理測驗

技術專員/電子維修類

類科

技術專員/電子維修類

共同科目

語文科目(國文、英文)

專業科目

電子學概要

複試

口試及心理測驗

北捷口試及心理測驗

  1. 以口試委員評定之平均分數計算口試成績。
  2. 口試平均分數未達 70分者,不予錄取。
  3. 心理測驗僅供口試參考。

電子維修類資格條件

國籍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工程員(三)學歷

大學以上電子相關科系畢。

技術專員學歷

1.學歷須符合下列之一者:
(1)高中(職)以上電子相關科系畢。
(2)高中(職)以上(不限科系)畢,且具以下任一證照:勞動部(原勞委會)核發之中華民國技術士證丙級以上:數位電子、電力電子、工業電子、儀表電子、視聽電子、工業儀器、電腦硬體維修、電腦軟體設計、網路架設、電腦軟體應用(須檢附證明文件)。
2.具汽車駕駛執照尤佳(如具備者請一併檢附駕照影本)。

年齡

強制退休之年齡條件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為65歲報到時滿65歲以上者, 則以定期勞動契約(3年)僱用。

電子維修類工作內容

分發單位

經錄取進用者,須接受本公司分發之任職單位,相同類科人員,係依北捷公司業務需求進行任職單位分發。

工程員(三)

  1. 捷運電子相關設施設備維修作業。
  2. 契約製作招標、履約管理及施工協調等採購業務。
  3. 現場設備安裝、測試及工法分析。
  4. 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工作。
  5. 其他交辦事項。
  6. 需輪班。

技術專員

  1. 捷運電子、通訊及號誌相關設施設備維修工作。
  2. 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工作。
  3. 其他交辦事項。
  4. 需輪班。

錄取薪資

請參閱«臺北捷運薪水»

備註

分發單位、工作內容及薪資,仍以實際任職單位公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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