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議程
- 會議日期:2024-01-25
- 地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
報告事項
壹、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171次會議紀錄(原件印附議程第3頁至第9頁)。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 (一)第169次會議,銓敘部議復司法院函送法官遷調改任辦法第14條之1、第15條、第26條修正草案,請本院同意會銜一案,經決議:「照部研議意見通過,同意會銜。」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13年1月15日函復司法院,另函知銓敘部。 (二)第170次會議,考選部函陳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10條及第4條附表二修正草案一案,經決議:「1.照部擬及本院法規委員會意見通過。2.會議紀錄同時確定。」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13年1月18日修正發布並函請立法院查照,另函復考選部。 (三)第170次會議,考選部函陳試務處組織規程第4條修正草案一案,經決議:「1.照部擬通過。2.會議紀錄同時確定。」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13年1月18日修正發布並函請立法院查照,另函復考選部。 三、書面報告 (一)本院保訓綜規處案陳有關112年第4季(含)前本院院會決議(定)列管事項之執行情形一案,報請查照(原件印附議程第10頁至第19頁)。 (二)銓敘部議復核能安全委員會編制表,建請同意核備一案,報請查照(原件印附議程第20頁至第48頁)。 (三)考選部函以113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擬增額錄取82人(提報院會資料不含部函附件二)一案,報請查照(原件印附議程第49頁至第54頁)。 四、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業務報告:各項法定訓練性別平等課程教材案例規劃辦理情形 五、臨時報告
討論事項
貳、討論事項 銓敘部議復監察院函送之新增須辦理特殊查核職務一覽表,建請同意會銜公告一案,請討論(原件印附議程第55頁至第61頁)。
會議紀錄
- 主席:黃榮村
- 出席者:黃榮村、周弘憲、楊雅惠、姚立德、伊萬•納威、何怡澄、王秀紅、周蓮香、吳新興、陳慈陽、陳錦生、許舒翔、周志宏、郝培芝
- 列席者:劉建忻、李隆盛、劉約蘭、朱楠賢、王玉、呂建德、許秀春
報告事項決議
一、宣讀本屆第171次會議紀錄。 決定:確定。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 (一)第169次會議,銓��部議復司法院函送法官遷調改任辦法第14條之1、第15條、第26條修正草案,請本院同意會銜一案,經決議:「照部研議意見通過,同意會銜。」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13年1月15日函復司法院,另函知銓敘部。 決定:洽悉。 (二)第170次會議,考選部函陳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10條及第4條附表二修正草案一案,經決議:「1.照部擬及本院法規委員會意見通過。2.會議紀錄同時確定。」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13年1月18日修正發布並函請立法院查照,另函復考選部。 決定:洽悉。 (三)第170次會議,考選部函陳試務處組織規程第4條修正草案一案,經決議:「1.照部擬通過。2.會議紀錄同時確定。」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13年1月18日修正發布並函請立法院查照,另函復考選部。 決定:洽悉。 三、書面報告 (一)本院保訓綜規處案陳有關112年第4季(含)前本院院會決議(定)列管事項之執行情形一案,報請查照。 決定:准予核備。 (二)銓敘部議復核能安全委員會編制表,建請同意核備一案,報請查照。 決定:准予核備。 (三)考選部函以113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擬增額錄取82人一案,報請查照。 決定:准予增額錄取82人。 四、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業務報告(郝主任委員培芝報告):各項法定訓練性別平等課程教材案例規劃辦理情形 陳委員錦生:1.性別平等教育主要著重於性別主流化議題,以性別實質平等為目標,保訓會鑑於本院人權保障及性別平等施政方針,編訂「性別平等案例彙編」作為教材,值得肯定。2.本教材臚列18個案例,數位性別暴力及多元族群性別議題各7例,尚符應時代趨勢需求;但多元性別(LGBTIA)案例僅2例,未來或可適度增補各類新型態案例;又其他諸如設置友善廁所、建立性別友善環境、育兒彈性上班及政府報表性別欄增加「其他」等,類此毋待修法即可做的性平措施,也可審酌納入教材。另外請教,教材中首位「免術換證」之跨性別女性,係戶政所承辦人依內政部性別變更規定拒絕其申請,嗣經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申請人勝訴始完成其心願,相關規定是否已修正?又倘公務人員在立法院或議會遭到性騷擾或職權霸凌,應適用之法律為何?會否涉及民意代表言論免責權之保護範疇?此議題建議保訓會亦可考慮研編納入教材。3.研編本教材之諮詢小組,建議未來適度延攬男性及瞭解多元性別的學者專家參與,期使相關案例解析更臻完善多元。4.新修訂的「性平三法」以「完善申訴流程」為主軸之一,建議院部會將性騷擾防治申訴專線電話及傳真等資訊設置在全球資訊網顯眼處公開顯示。 王委員秀紅:今日針對性別教材辦理的報告,從籌組諮詢小組、召開會議凝聚研編共識、擇定議題與確立架構、研編完成,至課程辦理情形等,歷經兩年多,內容豐富而完整。個人提供幾點看法:1.自2020年12月本院邀請專家研商考銓保訓性平議題諮詢會議時,為加速回應性平議題,院長指示可借鏡人權教育訓練教材,研編公務人員法定訓練性別平等相關案例教材。爰由保訓會與文官學院邀集公務界、學術界以及民間團體具豐富經驗的性平專家,籌辦本性平課程教材彙編。個人參與規劃及彙編過程,期間多次召開諮詢與撰寫會議,研編過程相當不容易,除需熟悉CEDAW與國際公約以及相關國內法規,也考量各委員意見,再將實際案例修飾轉化為教材,供教學端進行教學與回饋,是一長期且深入探討的演繹過程。課程實施後,統計受訓人員訓後綜合評估意見��查結果,教材及講座授課之滿意度分別為89.71%及90.05%,成效良好。2.本教材已建立整體架構基礎,包括案例情境、現況統計、案例爭點、國家義務與現行法規以及案例解析,並以疫情下之性平、數位性別暴力、多元族群性別三項議題,完成18則性平案例。建議未來可再強化新型態案例及性平三法之修正內涵等,諸如國內#MeToo事件或公部門權勢性騷擾或多元族群性別議題等案例,均可因應實務現況加以補充;而目前既有的案例類型,例如疫情下之性平,也應適時更新,期使教材整體內容更臻完善,教學更為完整周延。3.另補充說明,除案例教學外,性平素養之培育也非常重要,過去個人曾撰寫醫療體系中性別學養的意涵一文,提供醫事人員性別議題課程積分,文中將性平意識與素養分為六階段,性別敏感度與性別意識之養成即是當前性別主流化所強調的性平培力。性平素養之養成,必須融入生活與人際互動層面,透過教材教學僅是其中一部分,期待公務體系戮力建立各種管道之教育訓練,提升公務機關與組織之性平文化。 周委員蓮香:依報告,保訓會於112年度晉升官等訓練學習單,增設「性別平等議題」問項,請受訓人員思考在其公務生涯中,是否曾遇過所列的性別議題,經統計前3名依序為「工作與家庭兼顧問題」、「無相關性別平等問題」及「因性別而在業務分配上有差別」。本議題問卷調查極具意義,建議未來可擴大辦理,另以下幾點意見供參:1.第1名「工作與家庭兼顧問題」占比約5成,顯示半數公務人員有面臨兼顧家庭與工作而蠟燭兩頭燒的壓力,有些公務人員可能因業務責任而常加班,造成過勞現象。因此,建議銓敘部思考如何避免公務人員過勞的問題,據瞭解荷蘭公務人員每週工時36小時,其他時間即可支援家庭活動,其政府以低工時策略,卻仍創造出高競爭力的績效,值得我方深入研究,建議未來若有適當機會或可前往考察荷蘭相關人事制度。2.第2名「無相關性別平等問題」計有1,478人次占比約4成,似乎性平問題不嚴重,如就性別分開分析結果可能大不同;第3名「因性別而在業務分配上有差別」,業務分配有性別差別時,可能出於善意或惡意。因此,本問項應作更細緻區別與深入分析方能瞭解實際狀況,日後可再深入探討之。 伊萬•納威委員:1.本教材研編相當不易,所邀請之學者專家需熟悉相關法令與議題,提供專業意見,並需協助撰寫,欣見終有具體成果。本教材將多元族群性別議題納入,個人非常認同,尤其是原住民族部分,除性平議題,還涉及族群與階級議題,教材撰寫甚為複雜,幾經深入探討方能使議題分析周延。2.我國性平議題約自2002年開始法制化,近期也因社會矚目案件發生而陸續修法,但推動20年來,社會對性平議題之關注似未顯著提升。保訓會研編本教材,針對實際個案進行具體分析,相信有助於強化公務人員性平意識。另建議,參考行政院作法,將原住民族性平案例翻譯成族語,提高親近性,深入原住民族社會,使案例教學不僅止於公務人員,而能進一步擴大應用。3.因職場文化與性平案件型態日趨複雜,建議教材因應時事變遷進行更新,持續精進,未來籌組諮詢小組成員亦可適度納入不同性別學者專家,使教材內涵更豐富多元。4.有關當前公部門性平案件之處置,需否研議設置更為獨立、專業的跨單位處理機制,以因應日漸複雜的性平個案,亦須思考。 楊委員雅惠:保訓會彙編各項法定訓練性別平等課程教材,對公私部門均極具參考價值。���性別而影響女性工作與陞遷機會之現象,在國內外公私部門亦有類似情形。2023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戈丁(Claudia Goldin)分析數世紀以來勞動市場上兩性收入差距與變動原因,對問題解決與制度發展有相當啟示,她從經濟分析進行各項研究,融入��同題材,諸如歷史、教育、科技、戰爭、婦女生命週期等等,探討女性勞動力之變遷影響因素。相較之下,我國國考不因為性別而有所差異,可說是非常公平。此外,今天報告提到數位性別暴力女性受害者比率超過80%,如以暴力類別細分,遭到性勒索的女性受害者比率為89%,顯示亦有少數男性受害者,建議未來更新或增編教材應適度納入男性受害者案例,相信更有助於瞭解性別平等情況。另本教材案例解析架構,或可進一步思考從制度面改造與文化觀念等多方面著手,例如加強長照措施、增加遠距上班彈性、拓展科技生活型態、廣植家庭平權觀念等,若能將以上因素彙整至社經文背景討論分析,相信會更具參考價值。 姚委員立德:本案例教材主要是針對行為明顯違反性平三法之個案;但個人曾聽聞某些被判定成立的性平案例,兩造當事人主觀上有極大落差,其情節是否真的違反性平三法,仍存有爭論空間,所以亦應教導公務人員如何處理不同性別互動與溝通,如何才能避免觸法,亦可納入未來教學之案例。另本教材諮詢小組成員,建議也可考量男性委員,使教材研編與探討能有更多元之觀點。 院長意見:感謝保訓會及文官學院對於文官性別意識培訓的努力,以經典案例編撰性平課程教材,生動有趣,也有利瞭解及探討,同時強化受訓人員的性平意識。性平素養,可透過教學訓練養成,惟敏感度與教養則較難藉由傳統的訓練方式習得,請保訓會持續豐富案例的深度與廣度,並思考妥善的教學方式,讓文官之性平素養、教養及敏感度均得兼備,以共同營造性別友善的公務環境。 郝主任委員培芝補充報告:對院長及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決定:洽悉。 五、臨時報告(無)
討論事項決議
銓敘部議復監察院函送之新增須辦理特殊查核職務一覽表,建請同意會銜公告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部研議意見通過,同意會銜公告。
臨時動議
考選部商同典試委員長提:112年第二次國防法務官考試第2次增聘口試委員23名名單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名單通過。
相關檔案
相關文章
2025年9月11日
第14屆第37次會議
一、銓敘部函陳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一案,請討論(原件印附議程第171頁至第204頁)。 二、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陳該會處務規程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暨編制表修正草案一案,請討論(原件印附議程第205頁至第240頁)。 三、考選部函請准舉辦115年公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