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屆第179次會議

發布日期: 2024年3月21日

會議議程

  • 會議日期:2024-03-21
  • 地點:N/A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178次會議紀錄(原件印附議程第3頁至第11頁)。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 (一)第176次會議,密不錄由一案,經決議:「1.照部擬意見通過,並會同行政院核定公告。2.會議紀錄同時確定。」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13年3月1日函請行政院同意會銜公告,另函知銓敘部。 (二)第177次會議,密不錄由一案,經決議:「1.照部研議意見通過,同意會同公告。2.會議紀錄同時確定。」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13年3月7日函復行政院,另函知銓敘部。 三、書面報告 (一)考選部函陳「公務人才招募推展計畫」一案,報請查照(原件印附議程第12頁至第58頁)。 (二)考選部函陳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審核國家考試數位轉型動支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案意見,修訂國家考試數位轉型發展及推動計畫一案,報請查照(原件印附議程第59頁至第138頁)。 四、考選部業務報告:公務人員考試土木工程類科教考訓用精進平台研議情形 五、臨時報告

討論事項

一、考選部函陳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規則修正草案一案,請討論(原件印附議程第139頁至第198頁)。 二、銓敘部議復行政院���送「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及所屬機構隨同轉調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繼續任用人員人事管理辦法」草案,請本院同意會銜發布及函送立法院一案,請討論(原件印附議程第199頁至第221頁)。


會議紀錄

  • 主席:黃榮村
  • 出席者:黃榮村、周弘憲、楊雅惠、吳新興、王秀紅、何怡澄、伊萬•納威、陳錦生、姚立德、陳慈陽、周蓮香、許舒翔、周志宏、郝培芝
  • 列席者:劉建忻、張秋元、李隆盛、劉約蘭、朱楠賢、王玉、呂建德、許秀春

報告事項決議

一、宣讀本屆第178次會議紀錄。 決定:確定。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 (一)第176次會議,密不錄由一案,經決議:「1.照部擬意見通過,並會同行政院核定公告。2.會議紀錄同時確定。」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13年3月1日函請行政院同意會銜公告,另函知銓敘部。 決定:洽悉。 (二)第177次會議,密不錄由一案,經決議:「1.照部研議意見通過,同意會同公告。2.會議紀錄同時確定。」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13年3月7日函復行政院,另函知銓敘部。 決定:洽悉。 三、書面報告 (一)考選部函陳「公務人才招募推展計畫」一案,報請查照。 許部長舒翔補充報告:補充說明本案計畫內容(略)。 決定:准予核備,並函轉行政院申辦專案經費預算編列。 (二)考選部函陳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審核國家考試數位轉型動支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案意見,修訂國家考試數位轉型發展及推動計畫一案,報請查照。 劉秘書長建忻及許部長舒翔補充報告:補充說明國家考試擴大電腦化試區建置等情形(略)。 決定:准予核備。 四、考選部業務報告(許部長舒翔報告):公務人員考試土木工程類科教考訓用精進平台研議情形 陳委員錦生:1.公務人員土木工程類考試報考人數下降及錄取不足額的原因很多,目前雖已在待遇、跨職系調動及專技人員轉任等方面有所改善,但土木工程職系的流出仍大於流入,難以補足缺額,除少子女化及職場誘因不足等因素外,是類公職人員掌管事務繁多,須注意之法律責任與問題也較多的工作壓力及風險,恐才是缺額的真正原因。但是,公職仍具有工作穩定、福利好、有進修機會等優勢,���應多加宣導。2.教考訓用精進平台,對於土木工程類科的建議中,關於教育議題建議在大學或高中職教學納入工程相關法規、協助離島自教育端建立土木工程人才培育制度等,請教目前進度如何?另訓練部分,目前高普考試土木工程類錄取人員實務訓練係委託公共工程委員會辦理,但主要側重專業訓練,建議將如何抗壓及相關法律課程納入,俾強化法律意識及法紀觀念,降低工作可能涉及的風險。3.至於如何擴充公職土木工程類科的選才範圍,建議部可朝試辦「土木工程類科預備文官團」的方向研議,採取較彈性的作法,提早培育、吸引年輕學子投入公職,緩解不足額錄取問題。 楊委員雅惠:1.如部所彙整之資料顯示,土木工程類科錄取不足額已是長期問題,以112年地方特考為例,錄取不足額人數約占41%,15個錄取分發區中有10個區出現錄取不足額,問題嚴峻,各機關應積極面對因應。2.就精進措施而言,個人以為,頂尖專業領域人才多以投身私部門為優先選項,因此在公務人力選拔上,應斟酌其工作所需,務實網羅一定專業水準以上人才為目標,並據此調整試題難易度、命題方向及兼顧所需專業水準。3.有關教考訓用精進平台,對於任用部分建議工程獎金回歸依點數發給的方式,人事總處回應已授權各機關訂定績效獎金之評核原則及職務獎金發給方式,請教辦理情形如何?另建議建立工程單位法律諮詢管道部分,個人認為或可分為兩階段,包含業務辦理前與辦理中需防範之事項,以及法律案件之處理方式等,以提供實質協助。4.建議參考新加坡、日本等國制度,研議於高中或大學階段建立專業人才培育機制,針對特殊類科所需人才規劃專案培育制度,引導其加入公務行列,研擬此建議之可行性,思考突破現制之合宜性,使特殊領域人才得以補足。 周委員蓮香:公務人員土木工程類科錄取不足額問題如何解決,可從如何增加人才招募及減少人才流失兩大方向思考:1.增加人才招募部分,為增加誘因,權責機關可否基於是類人員執行公務所需承擔的壓力、風險與報酬,審酌有無調整專業加給之空間?而為拓展是類公務人才來源,可否研議從高中階段就開始拔擢與培養優秀年輕學子(尤以原住民優先)投入公職的可行機制?2.減少人才流失部分,雖然108年部分專技人員考試全部科目免試制度已修改為需考2科,但實施後的流失率還呈加倍成長,不利政府留才,建議部就相關免試制度等進行檢討,合理再調整免試科目;此外,109年修正施行之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及職系說明書,將原土木工程及結構工程等5職系整併為土木工程1職系後,土木工程職系有近五成流向經建行政,一成多流向綜合行政,如何降低土木工程職系人員的流出,也是我們應思考研議的方向。 王委員秀紅:1.土木工程類科公務人員負責國家重大工程,對國家安全至關重要,其人力短缺宜視為國家安全級別的問題加以看待。但相對於護理人力短缺備受外界關注,土木工程類科人力長期缺額的問題則較為隱性,肯定部積極面對此問題,建構教考訓用跨部會平台蒐集相關意見,尋求跨院際合作,凸顯該類科人力甄補問題並加以因應。2.為改善土木工程類科人才招募,部近年持續從檢討考科及試題難易等面向研議改革,但除考選端外,教育端與用人端的參與度才是關鍵。教育端方面,專業人才之養成十分仰賴教育端資源的投注,護理人力之培育就是最好的範例;用人端方面,以是類人力需求主要集中在工程單位,一旦人才短缺,對工程監造與施工品質將帶來嚴峻影響,爰用人機關應更積極參與人才選拔與甄補。然自教考訓用精進平台各權責機關的回應說明來看,相關機關參與的積極度仍宜再提升,建議部透過平台邀請用人機關共同面對土木工程人才的養成與任用問題,解決此��域所需人力甄補。3.另外,為增加報考公務人員土木工程類科的誘因,待遇方面建議權責機關參考新加坡等國制度,研議縮小與業界薪資差距之可行作法及短中長期配套措施,以貼近年輕世代所重視的工作價值,縮小職業選擇的差距。 伊萬•納威委員:敬佩部積極研議公務人員土木工程類科錄取不足額的精進措施,惟此並非單純考選層面議題,應從國家高度思維該類工程人力問題。國家公共建設的品質及安全有賴高素質土木工程人員的努力與付出,因此確實需透過跨院部會專案處理所需土木工程人力的開發與維持。茲舉原民公費醫師養成制度為例,自1958年臺灣省政府委託高雄醫學院開辦醫學專修科培養原民公費醫師以來,在過去60多年,已培養許多具部落生命生活經驗且認同原民身分者成為專業醫師,並回到原鄉服務,成為族人健康的守護者。建議參考原民公費醫師養成制度,思考如何培育土木工程類科公務人才,並將該議題提升至國家安全層面思考,俾確實真正解決國家長期缺乏土木工程人員的問題。 何委員怡澄:本屆自就任以來,對土木工程類科人力缺額問題即非常關注,部也研議減列考科、檢討試題難易等精進作為,而為吸引青年學子參加國家考試,部並與多位委員前往校園宣講,此部分建議將是類人員之用人機關納入宣講團隊,由其說明土木工程人員對於國家各項重大公共工程之重要性,建立學子擔任公部門土木工程人員之願景,使教、考、用三端相互連結,共同積極面對解決土木工程類科人才甄補的問題。 姚委員立德:1.本報告分析高考三級及地特三等土木工程類科的報考、到考人數及需用名額,建議增加完成實務訓練的實際任職人數統計資料,俾瞭解實際投入該職務人力情形,並將相關統計數據提供公共工程委員會及相關用人機關等,俾其共謀因應對策,塑造合宜職場環境。2.以大學及研究所電機系為例,學生就業多傾向半導體產業發展,因此台灣電力公司設置獎學金甄選制度以羅致及培育所需之重電人力,領受獎學金學生並負有服務年限義務,建議參考該機制,思考培養年輕土木工程人才投入公職的可行方式;未來精進預備文官團制度時,也可將土木工程類科列入優先考量。3.有關教考訓用精進平台,土木工程類科相關議題,建議調整試題難易度及命題方向,確實十分重要,建議透過資深的典試委員及命題委員進行意見交流,並請相關科系研究生入闈場評測,相信可達其成效。4.有關土木工程類科考試,建議檢視備考科目列考範圍及專業科目的妥適性,或思考增加考試次數之可行性,朝向更友善吸納年輕世代投入土木工程領域的方向努力,亦可研議以一定實務工作歷練取代部分考試科目,讓具資優工作經驗者有機會進入公部門服務。期望土木工程類科人員不足的困境,在不久的未來可以緩解。 吳委員新興:1.本報告部統計之土木工程類科人員錄取不足額等相關數據,係侷限於部的資料庫,建議宜從國家角度統計我國整體土木工程人力,再進而就公部門的土木工程人力情形加以探討,才能實際瞭解國家土木工程人力之整體供需情況及公部門的土木工程人力缺額問題。2.就土木工程專業領域而言,一般認知業界待遇較公部門優渥,因此優秀人才多以私部門為首選。再進一步觀察,土木工程類科各年度報考人數為需用名額的數倍,仍發生錄取不足額的情形,因此顯非報考人數過少所致,而應思考如何提高錄取率,建議檢討考試方式,包含應試專業科目之合宜性,納入口試的可行性,以及建立實務經驗與專業證照認定機制等配套措施,鼓勵報考投入公職,改善目前不足額錄取情形。3.就任職情形而言,土木工程人員雖均具有專業技術,但公部門工作型態較偏向文書行政作業,與私部門有所差距,難免對於公部門留才有所影響,建議思考建立較適性的工作環境與彈性作法,以為因應。 許部長舒翔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院長意見:關於公務人員土木工程類科錄取不足額的情形,並非僅在考選端的考選部即可全面解決,而是需由公共工程委員會等權責機關多方配合及主導,才能見效。至於考選部或可積極研議以口試或論文及知能審查機制等較彈性的考試方式,吸引優秀的土木工程人才報考公職。 決定:洽悉。 五、臨時報告(無)

討論事項決議

一、考選部函陳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規則修正草案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部擬、本院法規委員會及考選處意見通過。 二、銓敘部議復行政院函送「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及所屬機構隨同轉調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繼續任用人員人事管理辦法」草案,請本院同意會銜發布及函送立法院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部研議意見及本院銓敘處意見通過,同意會銜。

臨時動議

考選部商同典試委員長提:11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大地工程技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第一階段考試)、驗船師、第一次食品技師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地政士、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典試委員、增聘命題兼閱卷委員73名名單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名單通過。


相關檔案

相關文章

2025年9月11日

第14屆第37次會議

一、銓敘部函陳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一案,請討論(原件印附議程第171頁至第204頁)。 二、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陳該會處務規程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暨編制表修正草案一案,請討論(原件印附議程第205頁至第240頁)。 三、考選部函請准舉辦115年公務人員...

2025年9月4日

第14屆第36次會議

銓敘部議復關於中央四級機關(構)一級業務(派出)單位主管職務列等調整一案,請討論(原件印附議程第63頁至第77頁)。...

2025年8月28日

第14屆第35次會議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