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屆第184次會議

發布日期: 2024年5月2日

會議議程

  • 會議日期:2024-05-02
  • 地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

報告事項

壹、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183次會議紀錄(原件印附議程第3頁至第11頁)。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 (一)第181次會議,銓敘部函陳本院暨所屬機關新增、刪除須辦理特殊查核職務一覽表一案,經決議:「照部擬及本院銓敘處意見通過。」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25日公告,另於同年月日函復銓敘部。 (二)第181次會議,考選部函請舉辦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與11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113年國防法務官考試,並請同意分別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1位典試委員長一案,經決議:「1.照案通過,請楊委員雅惠擔任本3項考試典試委員長。2.會議紀錄同時確定。」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19日呈請特派,另於同年月12日函復考選部。 (三)第182次會議,考選部函請舉辦11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民間之公證人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典試委員長一案,經決議:「照案通過,請陳委員錦生擔任本考試典試委員長。」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25日呈請特派,另於同年月日函復考選部。 (四)第182次會議,考選部函請舉辦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海岸巡防人員考試及113年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典試委員長一案,經決議:「1.照案通過,請何委員怡澄擔任本考試典試委員長。2.會議紀錄同時確定。」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22日呈請特派,另於同年月19日函復考選部。 三、書面報告 (一)考選部函陳辦理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技師考試第227批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免試審議經過及環安工礦技師考試審議委員會第48次會議審議結果(提報院會資料不含審議結果附件)一案,報請查照(原件印附議程第12頁至第18頁)。 (二)考選部函請第2次增列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需用名額31名(提報院會資料不含部函附件二)一案,報請查照(原件印附議程第19頁至第24頁)。 四、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業務報告:各項法定訓練紙筆測驗規劃辦理情形 五、臨時報告

討論事項

貳、討論事項 考選部函陳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檢察官遴選資格考試辦法修正草案一案,請討論(原件印附議程第25頁至第60頁)。


會議紀錄

  • 主席:黃榮村
  • 出席者:黃榮村、周弘憲、吳新興、楊雅惠、王秀紅、何怡澄、伊萬•納威、陳錦生、周蓮香、陳慈陽、姚立德、許舒翔、周志宏、郝培芝
  • 列席者:劉建忻、張秋元、李隆盛、劉約蘭、 朱楠賢、王玉、呂建德、許秀春

報告事項決議

院長講話:退撫基金的運用績效,113年截至3月底止收益數約近新臺幣(以下同)720億元,表現不錯。若加計去年(112年)運用收益數,合計約1千7百多億元,相較年金改革所節省經費挹注退撫基金之金額(約2千億),可見除了制度面的改革效益外,退撫基金操作績效亦極其重要,期許銓敘部與基金管理局繼續努力,創造退撫基金更高的績效,以緩解退撫基金財務的壓力。 壹、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183次會議紀錄。 決定:確定。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 (一)第181次會議,銓敘部函陳本院暨所屬機關新增、刪除須辦理特殊查核職務一覽表一案,經決議:「照部擬及本院銓敘處意見通過。」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25日公告,另於同年月日函復銓敘部。 決定:洽悉。 (二)第181次會議,考選部函請舉辦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與11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113年國防法務官考試,並請同意分別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1位典試委員長一案,經決議:「1.照案通過,請楊委員雅惠擔任本3項考試典試委員長。2.會議紀錄同時確定。」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19日呈請特派,另於同年月12日函復考選部。 決定:洽悉。 (三)第182次會議,考選部函請舉辦11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民間之公證人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典試委員長一案,經決議:「照案通過,請陳委員錦生擔任本考試典試委員長。」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25日呈請特派,另於同年月日函復考選部。 決定:洽悉。 (四)第182次會議,考選部函請舉辦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海岸巡防人員考試及113年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典試��員長一案,經決議:「1.照案通過,請何委員怡澄擔任本考試典試委員長。2.會議紀錄同時確定。」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22日呈請特派,另於同年月19日函復考選部。 決定:洽悉。 三、書面報告 (一)考選部函陳辦理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技師考試第227批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免試審議經過及環安工礦技師考試審議委員會第48次會議審議結果一案,報請查照。 決定:准予備查。 (二)考選部函請第2次增列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需用名額31名一案,報請查照。 決定:准予增列。 四、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業務報告(郝主任委員培芝報告):各項法定訓練紙筆測驗規劃辦理情形 陳委員錦生:1.保訓會辦理之各項法定訓練紙筆測驗,已有一套縝密的作業流程,審慎程度不亞於考選部所辦國家考試,值得嘉許。其中開書測驗,可深化思辨能力,未來考選部可否採用,值得研究。2.針對考畢試題進行分析,如採事後分析,因其已是過去式,對於未來不同命題者的命題,如何發揮其參考作用?3.情境寫作測驗,係依各級公務人員可能遭遇的問題命題,雖屬合理,但其命題多為一般性或較正面的內容,惟實務上有非常態等更複雜、敏感的問題,影響公務人員公正與專業執行任務,建議將類此特殊個案適度納入訓練,讓公務人員知悉如何避險、避免違法,或在面臨「便民」與「圖利」存有模糊空間時,應如何正確抉擇等,將更為務實。4.現行命題內容,多係教材內容或其延伸,但實務情境千變萬化,難以照章行事,因此民間企業徵才,常考一些兼具理性與感性等無標準答案的題目,評判應試者的人格特質,建議文官訓練也可加強此方面題目。另面對資訊氾濫的年代,若有政論節目或網紅等利用不正確的資訊爆料、批評或是斷章取義,屆時公務人員應如何應對澄清,也宜予適度納入訓練內容。5.命題委員來源,不宜僅有學者專家,應適度納入經驗豐富的資深公務人員參與命題,使試題內容多元化,亦可藉由實際發生之案例豐富訓練內容,達到訓練效果。 楊委員雅惠:1.各項法定訓練專題研討報告,受訓學員得使用決策矩陣分析法或魚骨圖等講師所授政策分析工具,雖上開分析工具有其便利性,但並非只有該等方法可解決問題,仍宜培養受訓學員展現更多元之決策與分析能力。2.部分升官等訓練及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近年開始採行開書測驗,符應受訓人員需求,並可深化其思辨能力,值得贊同;惟提醒在網路暢通及自備電腦情況下,尤其是目前生成式AI的時代,仍應避免隨時自網路或電腦取得現成的答案,防範於未然,以免上開測驗方式產生弊端,以維持良好公正的鑑別度,也期許各項法定訓練測驗,未來能夠持續精進。 姚委員立德:本次報告有以下問題,請會說明:1.各項法定訓練紙筆測驗,各科目或整體通過率為何?該通過率應讓命題委員了解,才能據以衡酌命題的難易程度。2.各項法定訓練測驗具有差異性,其中晉升簡任官等訓練之情境寫作題跨2至3科,請教跨科之情境寫作試題係個別命題,抑或統一命題,若係後者,命題時如何涵蓋同一科目不同講師的授課內容與重點?3.保訓會辦理各項法定訓練測驗,包含入闈及後續試題品質分析等,作業過程嚴謹堪比國考,請教會有無評估人力是否足以因應相關試務作業。4.為精進並強化受訓人員思考及論述能力,並內化訓練所學知能,近年基礎訓練及部分升官等訓練改採開書測驗方式,並自112年度薦升簡訓練起,開放受訓人員選擇採自備電腦參加測驗,在現行生成式AI時代,電腦發展快速,手機熱點連網功能普及,為避免自攜設備(BYOD)影響考試公平性,建議保訓會適時洽考選部瞭解國考相關因應措施,以避免BYOD可能衍生的問題。 何委員怡澄���1.保訓會辦理各項法定訓練紙筆測驗情形,嚴謹程度媲美國家考試,相關改革作法與精進方向,個人均予支持。2.本報告所提情境寫作範例,試題內容含括專業知識與時事,受訓學員作答除須結合未來目標職務所需職能,並須對時事有所理解,方能綜合判斷,要在短時間內提出解決方案,實具一定之難度。建議就該等試題,除進行鑑別度與難易度之評測外,或可參考大考中心之作法,將最佳答題範本取得當事人同意之後公開,供往後受訓學員學習參考。且以受訓學員均為中高階公務人員,本身具備專業知能,若再結合訓練所學,其解答自有其參考價值,可考量編入教材;另外,也應將受訓學員的優秀表現回饋予其服務機關,作為其日後職涯發展之參據。 王委員秀紅:1.有關公務人員各項法定訓練紙筆測驗之辦理,如報告所述,命題、審題等作業流程相當嚴謹,且設有闈場,幾乎等同國家考試;並於109年進行改革,將紙筆測驗題型由選擇題改為情境寫作、實務寫作等綜合寫作題型,避免過多記憶背誦,使測驗題目能與實務及當前社會關注議題相互連結,提升測驗效度,值得肯定。2.有關試題分析部分,目前係採事後檢定確認試題的鑑別度與難易度,建議也可進行事前檢視,尤其針對試題情境描述是否涉及政治性、性別、種族等敏感用語加以防範,避免事後引發爭議。此外,會所提供之試題範例包含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之實務情境,提醒配題比率應考量地方與中央衡平配置。3.保訓會參考學員意見,開創雙軌作答,自112年薦升簡訓練起,學員可選擇電腦作答或紙筆應試,其中選擇電腦作答者之比率有逐漸提升的趨勢,顯示學員使用電腦作答確有需求,建議可將其擴展至基礎訓練,因基礎訓練的規模更大、年齡層更低,採用電腦作答應更符合學員需求。至於開書作答部分,以受訓學員均為資深公務人員,且該等試題通常無標準答案,必需融會貫通才能答題,因此本於信任原則辦理,應無疑慮。4.另外,各項法定訓練日趨嚴謹,訓練成本亦相對提高,測驗及格與不及格情形為何?請補充說明。 伊萬•納威委員:1.保訓會辦理公務人員法定訓練測驗,各項作業程序均甚嚴謹,尤其紙筆測驗採用層級化的題型設計,使試題情境扣合受訓學員未來目標職務,並聚焦於具體解決方案之提出,個人給予肯定。2.自112年度薦升簡(含正升監)訓練起,開放學員自行選擇電腦或是紙筆作答,此雙軌作答方式係參考學員意見所進行之調整,彰顯保訓會對於學員問題,都能積極回應,此有助於帶動文官學院整體資訊服務系統之提升。個人藉此呼籲,文官面對任何問題,都應以開放的態度與思維積極因應,以造就良善的循環。3.考選部辦理國家考試已有非常縝密的作業流程與經驗,建議保訓會可就精進試題品質部分與該部交流。 吳委員新興:保訓會辦理各項法定訓練紙筆測驗,已甚具規模與成效,然考量紙筆測驗係受訓學員於靜態環境中作答,有別於真實職場環境之複雜多變,為利從受訓學員中發掘優質人才,建議思考引進口試方式,藉由口試提問形式的多元化,評量受訓學員的溝通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及人格特質等無法經由筆試來測量的特質,藉以瞭解受訓學員解決實際公務問題之能力,並提升衡鑑優質公務人力之鑑別度。 陳委員慈陽:1.剛才多位委員提到會所辦之法定訓練測驗可參考大考中心所辦的考試及考選部所辦的國考。本席認為測驗技術部分固可參採,但因各類考試測驗目的不同,設計測驗考題��法就應依各類考試設定之目標而定,不能一概而論,如大考中心所辦的考試是為評測考生是否具有接受大學教育的基本學科能力,是大學校系初步篩選學生的門檻。國家考試則是為篩選出是否適任公務人員及具有足夠的相關專業及技術等執業能力者。相對於此的是,委升薦或薦升簡等公務人員升官等訓練是針對現任公務人員,其中委升薦訓練,是為使其職能得自執行面提升至管理層次,薦升簡訓練目的要求其職能能從管理面向晉升至領導及決策層次,此與大考或國考目的均有所不同,不可不辨!因此會辦理的各類訓練,其測驗之相關內容自應依其不同的訓練類型,而有不同的區分與設計,才能契合訓練測驗之目的。2.測驗結果應回饋予受訓學員之服務機關,如受訓學員接受訓練後,測驗出的潛能為何,應回饋給受訓學員所屬機關的首長。目前雖已有相關回饋機制,建議可再更精進細緻,俾利其機關首長未來晉升人員時,可資參考。3.國家文官學院辦理法定訓練測驗之目的與需求,應事先讓設計試題之測驗專家及命題(閱卷)委員瞭解,以避免渠等誤以為與國考類同,導致無法達成上述會辦理訓練之目的。 郝主任委員培芝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院長意見:保訓會辦理的各項法定訓練,目的在培育不同層級的國家優質公務人力,保訓會或可研究開發有關領導管理職能的評鑑技術,協助各政府機關發掘合宜的人才,以作為培育各層級適任公務人員的參據。 決定:洽悉。 五、臨時報告(無)

討論事項決議

考選部函陳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檢察官遴選資格考試辦法修正草案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部擬、本院法規委員會及考選處意見通過。

臨時動議

一、考選部商同典試委員長提: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典試委員、增聘命題兼閱卷委員、命題委員、審查委員427名名單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名單通過。 二、考選部商同典試委員長提:113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中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第二階段考試)典試委員11名名單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名單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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