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屆第188次會議

發布日期: 2024年5月30日

會議議程

  • 會議日期:2024-05-30
  • 地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

報告事項

壹、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187次會議紀錄(原件印附議程第3頁至第10頁)。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 第186次會議,銓敘部函陳「警察官職務等階表甲、中央警察、消防、海岸巡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六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各總隊」修正草案一案,經決議:「1.照部擬及本院法規委員會、銓敘處意見通過。2.會議紀錄同時確定。」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20日發布並函送立法院,另函復銓敘部。 三、書面報告 (一)銓敘部議復經濟部經貿人員培訓所組織規程及編制表,建請同意修正核備一案,報請查照(原件印附議程第11頁至第27頁)。 (二)銓敘部議復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編制表,建請同意核備一案,報請查照(原件印附議程第28頁至第102頁)。 四、考選部業務報告:109年至112年國家考試人才考選成果報告 五、臨時報告

討論事項

貳、討論事項 一、考選部函陳廢止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規則一案,請討論(原件印附議程第103頁至第140頁)。 二、銓敘部函陳關於中央二級或相當二級機關主任秘書職務之列等調整案,並附公務人員任用法第6條修正草案、「甲、中央機關職務列等表」之四、十一及十四修正草案,請討論(原件另附)。


會議紀錄

  • 主席:黃榮村
  • 出席者:黃榮村、周弘憲、陳錦生、吳新興、何怡澄、伊萬•納威、王秀紅、周蓮香、姚立德、陳慈陽、楊雅惠、劉孟奇、施能傑、郝培芝
  • 列席者:劉建忻、周秋玲、鄭中平、劉約蘭、張秋元、王玉、陳佳慧、許秀春

報告事項決議

一、宣讀本屆第187次會議紀錄。 決定:確定。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 第186次會議,銓敘部函陳「警察官職務等階表甲、中央警察、消防、海岸巡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六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各總隊」修正草案一案,經決議:「1.照部擬及本院法規委員會、銓敘處意見通過。2.會議紀錄同時確定。」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20日發布並函送立法院,另函復銓敘部。 決定:洽悉。 三、書面報告 (一)銓敘部議復經濟部經貿人員培訓所組織規程及編制表,建請同意修正核備一案,報請查照。 決定:准予核備。 (二)銓敘部議復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編制表,建請同意核備一案,報請查照。 決定:准予核備。 四、考選部業務報告(劉部長孟奇報告):109年至112年國家考試人才考選成果報告 陳委員錦生:本報告為部近四年的成果報告,成效豐碩,特別是Covid-19期間,部靈活應變各項試務所需,不惜耗盡考選基金,以順利完成國家考試,殊堪嘉許。個人過去曾對國家考試表達一些意見,藉此機會再予整理,供劉部長參考:1.初等考試的考科太多,範圍過廣,且考試內容多屬記憶性質,是否妥適,實值檢討,或可以測驗表達能力或邏輯思考等,���具意義。2.為減輕應試負擔,提高報考意願,可進一步思考整併行政職系等考科,並導入性向測驗等基本能力測驗(包括邏輯推理或心理測驗),以活化用人選擇。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亦可考量加分機制設計,以改善該項考試的成效。此外,公務人員招募計畫,宜結合銓敘部與保訓會等機關共同參與並加強宣導,俾讓應考人了解公務人員的保障及福利等,提高報考動機。3.鑒於土木工程類科公務人才長期不足,建議試辦該類科預備文官團,參考公費生機制,於渠等畢業經考試及格後優先錄用,至未通過考試者,或可考量以約聘任用,以暫解人才荒。至其他與教育端協作推動預備文官團創新選才方式,建議選取歷年高考錄取較優之大學先試辦,若涉及修法,宜儘速研議。4.口試是未來考試趨勢,若礙於目前客觀環境尚有難以克服的問題,或可選擇部分職系,委託具公信力之大學等協助試辦。期許部在既有基礎上,未來各項精進措施都可順利推動。 楊委員雅惠:今日部報告過去4年國考人才考選成果,未來如何在此基礎精進推動國考變革,以下意見供參:1.部研議爭取預算設置國考測驗中心,目的係為使國考與國際測驗接軌,並結合數位科技應用於國考等測驗技術研究業務之長遠發展,以其核心在於研究,該中心名稱是否改為國家考試測驗研究發展中心為宜?2.部為吸引青年學子參加國考,與各考試委員多次前往校園宣講,建議加邀銓敘部與保訓會共同參與,透過讓學生瞭解進入公部門後所擔任角色、工作性質、培訓、進修、保障及未來職涯發展等,激勵年輕人投入公部門服務。期許院部會間彼此相互合作,宣講時串聯考訓用主題,增進青年學子服公職的意願。 周委員蓮香:1.考量Z世代年輕人的人生觀與工作態度,均與過去有所不同,僅依據單一筆試,實無法瞭解渠等是否能適應政府機關職場文化,因此,值此部擬擴大口試適用範圍之過渡期,提高用人機關參與口試有其急迫性,建議研議依據擬錄取名額酌增加一定比率名額,再由用人機關以口試進行篩選,口試過程並將其性向測驗結果提供用人機關參考,以提高人才選拔之合適性。2.有關增列通過英語檢定作為應考資格後,致使部分考試報名人數下降,建議思考可否增設彈性措施,以降低增列英檢對考生之衝擊。3.政府機關部分技術類科人才之甄補,因受勞動市場影響,未盡理想。影響因素包含工作涉及人身安全與法律訴訟風險等,此問題難由考選端單獨變革因應,建議與教育端合作,強化人才培育,同時邀請用人機關參與宣導,由其說明當前職場環境與相關薪資與福利,共同解決人力不足問題。 王委員秀紅:幾點建議,期許部未來更加精進:1.高普考試專業科目數已經調減,應參照該調整原則,逐步規劃擴大適用範圍,並持續整併類同之考科。2.初等考試是基層公務人力的主要來源,有其時空背景的歷史意義,然,長期以來的考科及內容是否符應基層公務人員的基本能力需求,請部持續審酌研議。3.有關公務人員的考試方式及內容,採口試及基本能力或性向測驗等應是未來趨勢,但如何實施較為妥適,宜作更細膩規劃。4.推動電腦化測驗部分,目前該等試場多設置於各大專院校,鑒於少子女化趨勢嚴峻,部分學校日後會否受影響而退場猶未可知,為確保電腦化測驗穩定繼續推動,請部與各大專院校保持密切聯繫,俾利隨時因應。5.電腦化測驗的實施,題庫電子試題的數量與品質也是關鍵要素,需有足夠的經費與人力投入,始能���其功,請部繼續努力。6.另外,有諸多電腦化測驗類科與醫事相關,應可洽用人機關衛福部合作,且為招募公務人才,持續了解新世代青年學子的需求與想法,亦應強化與教育部的合作平台,教考訓用連結以達成國家考試為國舉才的目標。 姚委員立德:1.有關口試部分,為提高用人機關或實務界參與選才,口試委員的組成已增加用人機關代表比例,部並預計逐步擴大口試適用類科。對此,建議部依據考試類科之差異,規劃不同的口試方式,俾契合擬任職務,選拔合適的人才。2.有關配合雙語政策部分,如簡報所示110年實施迄今,增加英語檢定為應試資格條件之考試,報考人數均有減少情形,建議追蹤增設上開條件後,通過考試者之語文能力是否較以前提升,以利瞭解該變革是否確有助於遴選符合用人機關需要之人才。3.109年至112年期間適逢Covid-19疫情最嚴峻的時刻,部依據防疫措施,機動應變,使各項國家考試順利舉辦,相關作法與曾面對的問題,都是非常寶貴的經驗,建議將之匯整成書面資料,以備不時之需,若未來發生類似狀況,即可參考因應。4.國考宣導部分,以土木、建築工程等類科長期錄取不足額,112年地方特考甚至出現報名人數低於需用名額之情形,此對原鄉、偏鄉等為因應環境變遷而有重大工程需求之區域,已是相當嚴重且具急迫性的問題。除考選技術繼續改革外,建議可尋求現職土木工程人員加入宣導行列,由其宣講工作環境與待遇等,讓青年學子根據自身需求作職業選擇,另建議銓敘部適時研議相應的人事制度,以共同解決政府部門土木工程人力不足之問題。此外,警察特考部分,包含海巡與消防警察類科也有錄取不足額等問題,亦可邀請用人機關加入宣導行列,使有意報考者能更理解職場環境,進而提高報考意願。5.有關未來電腦化測驗適用類科,贊同部朝擴大方向研議。另簡報第30頁所列預計擴大電腦化測驗適用類科之考試,是否僅止於所列之考試,請部再予確認。 伊萬•納威委員:1.考選部今日報告過去4年國考人才考選成果,包含近年面臨疫情,克服萬難順利舉辦國考之貢獻,成果豐碩;期望銓敘部也能適時向院會報告有關銓敘業務興革成果。考選部近年針對原民特考進行諸多改革,據瞭解該項考試增加族語認證後,有報名人數減少情況,建議繼續觀察113年原民特考提高至中級以上族語認證後之報名情形,並配合用人機關需求持續檢討精進。另外,口試為當代用人選才的基本工具,地特客家事務行政等類科自112年起增列第二試口試,請部研議原民特考比照增加口試的可行性。2.有關擴大電腦化測驗規模及適用類科,考量社工師考試電腦化測驗可行性較高,建議部與衛福部就技術層面積極溝通協調,期望今年社工師考試即能以電腦化測驗方式辦理。3.部組織架構調整後,由綜合規劃司掌理公務人才招募及國考宣導規劃及執行,後續有無創新思維與規劃措施?建議除盤整既有基礎外,也加強與教育部連結合作,俾確實達成招募優質國家人才的目的。4.為落實法律人才來源一元化,部擬訂法律專業人員資格及任用條例草案,並於111年函送立法院審議,惟因屆期不續審未能完成改革,期望未來賡續研議推展制度變革。5.有關建構創新公務人才考選機制部分,建議規劃預備文官團可參考原民會每年所定原民青年暑期工讀計畫,透過各機關提供職缺讓青年學子實習,預先瞭解公部門文化及公務體系適任性,俾其將進入政府部門服務優先列為未來職涯的目標。 吳委員新興:���報告為部近年的工作成果總結報告,回顧過去許前部長領導考選部同仁所作的努力,甚表敬佩。展望未來,提出以下幾點意見,供部參考:1.因少子女化趨勢,國家考試(包括公務人員考試與專技考試)報考人數有持續下降之情形。對於專技考試,部應思考用人目標,檢討筆試科目之妥適性,搭配口試及性向測驗等作法,改善單一筆試之不足,藉由口試與性向測驗等瞭解應考人是否足以勝任相關工作,篩選真正符合實需的專技人才。2.公務人員考試,諸如原民特考、海巡、消防人員考試及離島特考等,均有錄取不足額情況,建議審酌辦理口試,並提高其成績占比。以原民特考為例,或可參照離島特考,將口試成績訂為40%,經由考試方式之變革改善錄取不足額的困境。3.近年為擴大電腦化測驗規模,電腦化試區由15個增加至25個,為使電腦化測驗能持續穩定推動,建議洽詢教育部尋求與公立學校合作之可行性,同時研議自攜電子設備(BringYourOwnDevice,簡稱BYOD)的可行性,完備BYOD考試技術,俾確保電腦化測驗得以穩定運作。 院長意見:1.部分機關土木工程類科人力缺乏,除委員所提錄取不足額外,尚涉及機關留才不易等不同面向的因素,請銓敘部補充說明。2.初等考試並無學歷限制,但考科卻包含經濟學、會計學及統計學大意等專業科目,是否合宜?如改考基本能力測驗是否較符合該項考試設計初衷?請考選部適時加以評估及規劃未來改革方向。3.有關部所擬之考選策略中,擴大用人機關參與口試選才,以及納入性向測驗等基本能力測驗,委員已有共識,惟如何執行,宜儘速規劃落實。另高普考試部分類科減列考科後,對於教育端有無影響,也應加以追蹤觀察,作為後續是否擴大施行之參考。4.為利各項國家考試變革措施可以順利推動,有關經費不足部分,請部持續爭取。 施部長能傑、劉部長孟奇補充報告:對院長及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決定:洽悉。 五、臨時報告(無)

討論事項決議

一、考選部函陳廢止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規則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部擬、本院法規委員會及考選處意見通過。 二、銓敘部函陳關於中央二級或相當二級機關主任秘書職務之列等調整案,並附公務人員任用法第6條修正草案、「甲、中央機關職務列等表」之四、十一及十四修正草案,請討論。 決議:交審查會審查,由周副院長弘憲擔任召集人。

臨時動議

考選部商同典試委員長提:113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中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第一階段考試)、牙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物理治療師考試、11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職能治療師、呼吸治療師、獸醫師、助產師考試典試委員36名名單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名單通過。 散會:上午11時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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