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議程
- 會議日期:2024-07-18
- 地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
報告事項
壹、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194次會議紀錄(原件印附議程第3頁至第8頁)。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 (一)第192次會議,本院保訓綜規處案陳「考試院考銓獎章頒給辦法」第6條及第7條附表三修正草案一案,經決議:「照案通過。」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13年7 月11日修正發布並送請立法院查照。 (二)第192次會議,考選部函請舉辦113年第三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護理師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典試委員長一案,經決議:「照案通過,請吳委員新興擔任本考試典試委員長。」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8日呈請特派,另於同年月4日函復考選部。 (三)第192次會議,考選部函請舉辦11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32類科技師(含第二次食品技師)、大地工程技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第二階段考試)暨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典試委員長一案,經決議:「照案通過,請周委員蓮香擔任本考試典試委員長。」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8日呈請特派,另於同年月4日函復考選部。 三、書面報告 (一)銓敘部議復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各分局組織準則暨臺北等4分局之編制表,建請同意修正核備一案,報請查照(原件印附議程第9頁至第55頁)。 (二)銓敘部議復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組織規程及編制表,建請同意修正核備一案,報請查照(原件印附議程第56頁至第131頁)。 (三)考選部函請增列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需用名額20名(提報院會資料不含部函附件二)一案,報請查照(原件印附議程第132頁至第137頁)。 四、秘書長報告: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意向調查問卷分析報告 五、臨時報告
討論事項
貳、討論事項(無)
會議紀錄
- 主席:黃榮村
- 出席者:黃榮村、周弘憲、楊雅惠、姚立德、伊萬•納威、王秀紅、何怡澄、陳錦生、吳新興、周蓮香、劉孟奇、施能傑、郝培芝
- 列席者:劉建忻、周秋玲、鄭中平、張秋元、王玉、陳佳慧、許秀春
報告事項決議
院長講話:1.本院職掌之退撫基金與公保準備金,今年第1、2季運用績效良好��表現亮眼,銓敘部與基金管理局應適時對外說明,讓外界知悉。2.由於退撫基金與公保準備金的資產配置及投資運用績效,與國際政經情勢高度連動,因此,在創造績效同時,仍應謹慎評估投資風險。3.本院各部會業務在朝國際化推動,與國際接軌��過程,除奠基於現有基礎外,對於國際相關情勢均須妥予評估。 壹、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194次會議紀錄。 決定:確定。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 (一)第192次會議,本院保訓綜規處案陳「考試院考銓獎章頒給辦法」第6條及第7條附表三修正草案一案,經決議:「照案通過。」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11日修正發布並送請立法院查照。 決定:洽悉。 (二)第192次會議,考選部函請舉辦113年第三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護理師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典試委員長一案,經決議:「照案通過,請吳委員新興擔任本考試典試委員長。」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8日呈請特派,另於同年月4日函復考選部。 決定:洽悉。 (三)第192次會議,考選部函請舉辦11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32類科技師(含第二次食品技師)、大地工程技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第二階段考試)暨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典試委員長一案,經決議:「照案通過,請周委員蓮香擔任本考試典試委員長。」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8日呈請特派,另於同年月4日函復考選部。 決定:洽悉。 三、書面報告 (一)銓敘部議復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各分局組織準則暨臺北等4分局之編制表,建請同意修正核備一案,報請查照。 決定:准予核備。 (二)銓敘部議復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組織規程及編制表,建請同意修正核備一案,報請查照。 決定:准予核備。 (三)考選部函請增列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需用名額20名一案,報請查照。 決定:准予增列。 四、秘書長報告(劉秘書長建忻報告):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意向調查問卷分析報告 陳委員錦生:本計畫問卷調查對象為剛錄取的新科公務人員,考量渠等進入職場後,其主觀的期望與意向或許會隨時間改變,建議長期追蹤研究;另有關其擔任公務人員的主要動機部分,亦希望持續追蹤。針對本次調查分析所呈現之客觀數據,提供幾點意見:1.調查對象有家人在政府部門擔任全職工作者,比率頗高,可見家庭背景對於其子女之影響力,此可作為考選部將來宣導、招募公務人力之重要參據與指引。2.公職工作共通技能與能力分析部分,分為外語能力、資訊技能、智慧財產權及創新能力4個項目,建議爾後可加入AI素養的調查,以符時代的趨勢。3.有研究指出,適合擔任公職的性格是安穩、團隊合作、文靜性格者。本調查結果頗相似,本報告提及職涯人格測量部分,調查對象所具備的人格特質,負責、盡責平均數較高,活力、喜歡與人交往、創新與想像力平均數則較低,上開數據或各有解讀,但如果放對位置,適才適所,相信均能依其所長展現應有之工作效益與價值。4.最後,有關初任公務人員的生涯意向,有無將公職當作充滿使命感的一生志業,此乃影響公務機關形象和政府效能很重要的因素,可惜本計畫未能顧及,藉此提出供日後文官訓練之參考。 楊委員雅惠:欣見本意向調查分析報告落實循證式決策的目的,過去對公務人員之意向調查尚有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運作意見調查,本次係瞭解112年高普考試錄取人員之公職工作共通技能與能力、職場選擇與期待及職涯人格特質等,其中職涯人格測量若欲加強,建議可考量配合主軸增加更多題目,俾強化測量結果的準確性。而不同考試錄取人員之考試經歷、學校正式學制教育、家庭背景及工作經驗等可能有所不同,建議未來調查規劃拓展至其他公務人員考試。此外,本次調查數據可能因社會環境、考選及銓敘政策變革等,在任職後會有所變化,爰宜長期觀察,期望未來調查精益求精,俾強化即時性政策回應功能。並在日後不同政策變革前先作調查研究,強化決策評判合宜性。 吳委員新興:本次針對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進行意向調查,調查方法與問卷設計等,均表認同。日後除持續就各種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辦理問卷調查外,建議可將10年視為一個世代,針對30歲、40歲與50歲等不同世代之公務人員進行調查,俾理解各世代在跨越初任階段後的工作心境與職場認知;而除對不同世代之調查外,也可考量以官等作區隔,針對委任、薦任與簡任官等進行問卷調查,由不同官等觀察其對公職的期待、公共服務動機與對主管行為的認知等,並可與初任公務人員作比較,擴充本次問卷調查之內容。本次問卷調查為本屆創舉,所取得之訊息對於瞭解整體公務人員身心圖像甚具參考價值,期望未來持續精進辦理,以作為日後政策革新之基石。 周委員蓮香:感謝本院編研中心提出本報告,報告內容亮眼並具未來國家選才與留才之參考價值。有關錄取人員之公共服務熱忱部分,其過去參與志工的頻率可視為一項指標,對於過去不積極者,俟其進入職場後,應透過用人機關的努力與相關訓練加以提升,使公共服務熱忱成為其基本素養,也許有促進留才效果。在招募新人上,可考量多採用預備文官團的辦理模式,讓青年學子及早藉由近身觀察政府機關的實務推動,提升其公共服務熱忱與投入公職意願。另調查結果有關擔任公職動機部分,提醒須留意未來若國考全面擴大口試,是否會影響應試動機。至於這次外語能力分析結果看來,如欲推動雙語政策,未來還須注意提升公務人員外語能力。以上意見供相關部會參考。 何委員怡澄:幾點建議供參考:1.本次問卷主要就當前資料庫內尚無相關訊息之問題進行調查,建議進行長期觀測,以便理解錄取人員從初任階段到進入職場後的績效表現,使教育端、考試端與任用端之訊息相互連結,進而描繪出年輕世代擔任公務人員的職涯圖像。基此亦建議,除進行橫斷面的調查外,針對職涯各階段也可分別調查,才能掌握更完整之訊息。2.有關家庭背景之調查,本問卷只詢及是否有家人擔任公務人員,而未觸及其他社會經濟環境背景,若要分析勞動參與情形,可能需要更多資訊,建議增加相關問項,以完整勾勒錄取人員的基本背景。3.問卷設計有關調查考試準備期間有無全職工作,藉此瞭解應考人投入國考的社會成本,建議此問題可再加延伸,如應考人備考期間的經濟來源為何等,以利真正瞭解準備考試所需投注之成本。 姚委員立德:兩點意見供參:1.為激發年輕人公共服務動機投入公職,除了教育端可多加著墨此方面相關教育,培養其公共服務熱忱外,建議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與保訓會於辦理各項訓練時亦可強化此方面課程,俾使公共服務熱忱成為文官的基本素養。2.從本次調查對象之工作經驗、考試次數交叉分析,發現考生參加國考須投入之人力成本甚高。此外,考生在正式學制曾否修習考試類科之情況等各項調查結果,可作為考選部未來朝減化考科跟優化試題方向持續精進國考政策之參據。 王委員秀紅:1.針對考試錄取人員進行意向調查,與大學校務研究(InstitutionalResearch,IR)概念類似。本次調查利用資料庫併同問卷,取得主客觀資料,所獲得之初步分��結果相當重要,且如報告所述,相關調查將會持續進行,建議未來不僅辦理橫斷式研究,更應進一步延伸追蹤錄取人員的職場表現,使本調查成為長期追蹤研究,相信對國家政策之發展更有助益。2.研究結果除作為政策研擬及精進之參考外,建議亦可用於政策溝通與說明,尤其依據科學研究結果回應網路社群流傳的零星個案,應更可佐以實證數據加以論述。3.本次調查結果提供許多有意義的訊息,包含自學或補習教育,以及重複報名與重複錄取等現象,面對此嚴肅議題,應思索考試方式與考試科目的合宜性,以強化考用合一,例如應考量錄取人員的知識與能力要達到何種程度,以及如何招攬具備邏輯推理與溝通能力等人格特質之人才,對此,考試制度之調整應有長遠之規劃與思考。4.有關擔任公職之動機以及對主管行為的期待,建議依據調查結果思考公部門選才與留才的策略。且在公共服務動機各有不同的情況下,亦應思考不同世代職場互動與管理問題。5.本次研究由本院與學者專家共同設計問卷,花費有限卻能呈現如此有意義的研究成果,建議未來規劃提供小額補助,鼓勵同仁提出研究構想或計畫,若有所成果,則給予適度獎勵。 伊萬•納威委員:感謝本院編研中心洽請時任政大公共行政學系施教授能傑組成研究團隊,透過結合考銓資料庫之客觀數據分析與公務人員主觀意見,提出本分析報告。從本次調查結果來看,大部分與過去認知相近,但諸多議題有待長期觀察,期許未來持續調查,建立長期資料庫,供各主管機關參考;問卷題目之設計與分析,可再細緻化,以利更精確呈現公務人員的整體樣貌。另外,考量原住民族報考公務人員考試,除了原住民族特考以外,也有很多係流向高普考試及地方特考,為能掌握原住民族公務人員的態樣與其意向等,建議未來的調查報告進一步勾稽具原住民族身分者供參;又基於多元文化社會,不同族群與文化認同容有差異,均應尊重,日後各項分析亦可審酌從各不同思維面向加以著墨,以符實況,考試方式亦然,落實多元選才,為符應各應考人的需求,提升報考意願,請考選部持續研議精進考試方式,以吸引更多優秀年輕人投入公職。 施部長能傑、劉秘書長建忻、熊參事兼主任忠勇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院長意見:新世代年輕人所受的教育與資源,明顯較老一輩好很多,因此,對於新世代公務人員之期許與將來,應樂觀看待。如何提供誘因,並激勵與激發其潛能,人事主管機關、用人機關與考試端,都應擔負起責任,亦可考量樹立公務典範,作為文官學習師法的對象。 決定:洽悉。 五、臨時報告(無)
討論事項決議
(無)
臨時動議
一、銓敘部議復農業部各區農業改良場、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種苗改良繁殖場之組織準則(規程)暨編制表,建請同意核備一案,請討論。 決議:交審查會審查,由周副院長弘憲擔任召集人。 二、考選部商同典試委員長提: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第5次增聘閱卷委員2名名單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名單通過。 三、考選部商同典試委員長提:113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營養師、護理師、社會工作師考試、11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心理師、法醫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牙體技術師、公共衛生師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驗光人員考試解除聘用委員1名名單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名單通過。 四、考選部商同典試委員長提:113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人員高等考試營養師、護理師、社會工作師考試、11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心理師、法醫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牙體技術師、公共衛生師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驗光人員考試第2次增聘閱卷委員、實地測驗委員17名名單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名單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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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1日
第14屆第37次會議
一、銓敘部函陳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一案,請討論(原件印附議程第171頁至第204頁)。 二、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陳該會處務規程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暨編制表修正草案一案,請討論(原件印附議程第205頁至第240頁)。 三、考選部函請准舉辦115年公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