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屆第198次會議

發布日期: 2024年8月15日

會議議程

  • 會議日期:2024-08-15
  • 地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

報告事項

壹、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197次會議紀錄(原件印附議程第4頁至第10頁)。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 (一)第196次會議,銓敘部議復行政院函送廢止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請本院同意會銜發布並函送立法院一案,經決議:「1.照部研議意見通過,同意會銜。2.會議紀錄同時確定。」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13年8月5日函復行政院及銓敘部。 (二)第196次會議,考選部函請舉辦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及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典試委員長一案,經決議:「1.照案通過,請姚委員立德擔任本考試典試委員長。2.會議紀錄同時確定。」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13年8月6日呈請特派,另於同年月5日函復考選部。 三、書面報告 (一)總統民國113年7月31日令修正公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4條條文一案,報請查照(原件印附議程第11頁至第13頁)。 (二)考選部函陳11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大地工程技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第一階段考試)���驗船師、第一次食品技師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地政士、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典試及試務辦理情形及關係文件(提報院會資料不含部函附件二至六)一案,報請查照(原件印附議程第14頁至第19頁)。 (三)考選部函陳113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中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第二階段考試)典試及試務辦理情形及關係文件(提報院會資料不含部函附件二至六)一案,報請查照(原件印附議程第20頁至第23頁)。 (四)考選部函以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擬增額錄取990名(提報院會資料不含部函附件二)一案,報請查照(原件印附議程第24頁至第31頁)。 (五)考選部函以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擬增額錄取232名(提報院會資料不含部函附件二)一案,報請查照(原件印附議程第32頁至第37頁)。

討論事項

貳、討論事項 一、周召集人弘憲提:審查銓敘部議復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編制表,建請同意核備一案報告,請討論(原件印附議程第38頁至第61頁)。 二、銓敘部函陳「警察官職務等階表甲、中央警察、消防、海洋委員會及海岸巡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二十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修正草案一案,請討論(原件印附議程第62頁至第74頁)。 三、銓敘部函陳撤回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等法案一案,請討論(原件印附議程第75頁至第80頁)。 四、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議復行政院函送「交通事業人員佐級晉升員級及士級晉升佐級資位訓練辦法」第10條修正草案,請本院同意會銜發布一案,請討論(原件印附議程第81頁至第87頁)。


會議紀錄

  • 主席:黃榮村
  • 出席者:黃榮村、周弘憲、周蓮香、姚立德、伊萬•納威、何怡澄、王秀紅、陳錦生、陳慈陽、劉孟奇、施能傑、郝培芝
  • 列席者:劉建忻、周秋玲、鄭中平、劉約蘭、張秋元、王玉、陳佳慧、許秀春

報告事項決議

院長講話:昨(14)日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是否召開臨時會處理本院第14屆人事同意權等案,最後未達成共識,若本院第14屆無法於9月1日及時上任,此一情形乃前所未有,也令人遺憾;為因應人事空窗期對國家考試所造成的影響,本院將於未來兩週的院會提出權宜措施,盡可能降低負面衝擊。 觀察近日外界討論,對於國家考試法定程序有很大的誤解,誤以為本院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同時出缺,不會影響國家考試的辦理。事實上,依照典試法規定,每一項國家考試從開始到結束的幾個月當中,有好幾道程序,須在不同的時間點分別提請院會依法決議。從請辦考試、決定典試委員長、遴聘典試委員、遴聘各類典試人員、增列需用名額及增額錄取、核備考試辦理情形及發出及格證書,都需要院會正常運作,才能讓考試依典試法規定來順利辦理。 以今日院會議程為例,共有7項與國考相關的法定程序,包含3項考試請院會通過典試委員、命題委員、閱卷委員、審查委員和體測委員名單;2項考試報請院會准予增額錄取;2項專技人員考試由院會核備典試及試務辦理情形,之後本院才能據以核發考試及格證書。這7個議案分別屬於考試不同階段的法定程序,都需於今日的院會做成決議,以符合典試法規定;而類似的需求在9月之後照樣會發生,如果9月之後沒有院長和院會,勢必會讓依照典試法程序辦理考試產生困難,影響所及將包含今年尚在進行中的考試,以及必須於9月起陸續請辦並於明年舉行的考試。 然問題既已發生,本院必須嚴肅以待,也必須比任何人都更重視考生權益。所以未來兩週本(第13)屆的最後兩次院會,將會提出必要的權宜措施,雖無法完全解決問題,但會盡可能把負面影響降到最低。 本院過去辦理國家考試,都是經過依法完整組成的院會決議,以及依照典試法的法定程序來進行。因為如果沒有依照法定程序,容易讓國家考試產生適法性的疑慮。只有確實履行依法行政的原則,依典試法的程序來辦理國家考試,才能完整維繫國家考試的正當性,得到社會的信賴。為了讓所有國家考試的程序都符合典試法的規定,仍籲請立法院能善盡全力,讓本院第14屆的各項提名人事能夠儘速到位。 壹、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197次會議紀錄。 決定:確定。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 (一)第196次會議,銓敘部議復行政院函送廢止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請本院同意會銜發布並函送立法院一案,經決議:「1.照部研議意見通過,同意會銜。2.會議紀錄同時確定。」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13年8月5日函復行政院及銓敘部。 決定:洽悉。 (二)第196次會議,考選部函請舉辦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及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典試委員長一案,經決議:「1.照案通過,請姚委員立德擔任本考試典試委員長。2.會議紀錄同時確定。」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13年8月6日呈請特派,另於同年月5日函復考選部。 決定:洽悉。 三、書面報告 (一)總統民國113年7月31日令修正公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4條條文一案,報請查照。 決定:洽悉。 (二)考選部函陳11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大地工程技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第一階段考試)、驗船師、第一次食品技師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地政士、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典試及試務辦理情形及關係文件一案,報請查照。 陳委員慈陽:1.本次考試於本(113)年7月23日完成榜示,辦理期間感謝各典試委員之協助,更要感謝考選部同仁的辛勞,使本次考試得以順利舉行。2.本次報考人數合計15,021人,共8,535人到考,總到考率為56.82%,與歷年到考情形相當。試題疑義部分,針對申論題提出疑義者不多,因申論題屬開放式答題,歷來提出疑義者均屬少數,惟測驗題部分則須加以關注,應考人針對測驗題提出試題疑義者,如醫事人員考試或律師、司法人員等類科之相關法學科目,歷來均屬常見,而本次考試,就測驗題提出試題疑義者也較前2年為多,建議考選部就測驗題題目之審核可再予強化,或可參考其他國家之辦理方式進行調整,以降低測驗題之試題疑義。 決定:准予核備。 (三)考選部函陳113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中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第二階段考試)典試及試務辦理情形及關係文件一案,報請查照。 王委員秀紅:1.本考試舉辦日期為今(113)年6月22日至23日,共有臺北、臺中、臺南、高雄及花蓮5個考區,感謝陳錦生委員、吳新興委員及陳慈陽委員擔任分區典試委員,以及考選部同仁的協助,讓本考試順利圓滿完成。2.本考試之醫師(二)類科,報考人數1,713人,到考1,687人,及格人數1,224人,及格率72.55%,男生及格率71.90%,略低於女生的73.85%。中醫師(二)類科,報考人數362人,到考359人,及格人數346人,及格率96.38%。3.試題疑義部分,醫事人員考試歷來多有提出試題疑義之情形,醫師(二)考題320題提出105題試題疑義,中醫師(二)提出10題,均已依規定處理,更正率與往年大致相當,但未來仍須典試委員、審題委員與考選部持續努力,力求精進,確保試題品質。4.有關今年醫師(二)考試及格率72.55%與近3年(110年91.33%、111年85.43%、112年81.57%)相較偏低,以其乃涉及醫師執業的重要關卡,及格率下降對醫療及教育體系恐有極大影響,建議部與專業團體探究近年及格率降低之原因,共同檢討研商解決之道,俾未來及時補充醫師人力。 院長意見:今年醫師(二)考試的及格率較往年為低,對其肇因應加以探究,檢討改善,以確保考試之信效度。 劉部長孟奇補充報告:對院長及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決定:准予核備。 (四)考選部函以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擬增額錄取990名一案,報請查��。 決定:准予增額。 (五)考選部函以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擬增額錄取232名一案,報請查照。 決定:准予增額。 四、銓敘部業務報告(施部長能傑報告):113年度參訪美國退休金制度、人事管理機構及於國外受託機構貝萊德財務管理公司及國外保管機構摩根大通銀行公司實地受訓報告 陳委員錦生:幾點意見如下:1.本報告所提美國聯邦員工退休金制度,所稱聯邦員工是否包括約聘僱人員?退休金係月領,抑或可一次領?其退休所得替代率約多少?退休金經費之籌措方式為何?均請補充說明。2.美國國會為解決採確定給付之公職人員退休制度(CSRS)所衍生的問題,創建了聯邦雇員退休系統(FERS),並讓原參加CSRS者亦可參加,但政府不相對提撥,此方式或有助於擴大退休基金之規模,可予參考。另外,美國聯邦勞動關係委員會(FLRA)主要職責包括解決聯邦僱員與其雇主之間的勞資爭議,有無我國可參採之處,也可加以考究。3.美國聯邦政府公務人員之薪俸較為彈性多元,我國公部門薪給制度,基於公正、公平等考量,相對較缺乏彈性,難與私部門競爭人才,此將造成公部門覓才不易,留才困難等問題,未來仍宜設法突破。4.美國的績效評估方式,除了面談,並採用360度評量等方法,其程序與方法雖較複雜,但可做為將來精進考績制度之參考。 周委員蓮香:1.簡報結語提及基金、儲金、公保準備金的永續經營,以及”RetirementwithDignity”,讓為國家服務的公務人員有尊嚴地退休,此乃我政府必須努力的方向,其將攸關攬才、留才的結果。2.美國聯邦公務人員之績效評估制度,包含與主管透過面談共同訂定績效計劃及360度評量等,其用意與方法極佳,但我國能否參採,有待進一步研酌。期待下屆考試院能帶領銓敘部及各部會就公務人員相關制度,實現更多精進作為。 王委員秀紅:1.雖然美國國情、政府組織結構與基金之管理操作模式等與我國不同,但其聯邦退休金制度,仍有諸多可資學習借鏡。本報告列出TSP與退撫儲金之比較,包含退休制度、適用人員、管理單位、組織型態、提撥率、基金選擇及基金管理方式等,惟未列出退撫儲金設有選擇保守型有最低保證收益(即收益不得低於當地銀行2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如有不足須由國庫補足),以及個人提撥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收入課稅等,建議日後可予增補,俾資完整比較。2.美國聯邦公務人員薪俸制度,設有特別薪給率制度,針對高薪競爭、地理偏遠、工作條件不佳等特定情形,設立高於一般標準的薪資,且對於具有特殊技能或資格而對政府機關運作至關重要的公務人員,額外發給激勵津貼,以留才;觀之我國公務人員薪給,雖公務人員俸給法第5條已定有職務加給、技術或專業加給、地域加給等,但未來倘能進一步導入類似美國之彈性薪俸制度,對於解決目前土木工程、建築工程職系職務覓才不易、留才困難的問題,當有助益,惟此涉薪資待遇實際數額及人事經費事宜,宜由行政院相關權責機關審慎評估。至於專技轉任公職相關規定立法後,實際執行情況亦須持續追蹤,俾多方研議提升人才留任意願。 姚委員立德:1.如口頭報告所言,美國聯邦公務人員薪資除本俸外,尚有獎金機制,藉此請教我國基金管理機構人員,於基金營運績效優良時,有無額外獎金或其他獎勵措施?2.我國公務人員人事制度,承襲以往歷史悠久,部雖知改革不易,但仍努力研議多項精進措施,縱尚未悉數完成修法,但已展現改革的決心,值得肯定。建議部在現有的研議基礎下,持續尋求突破,解決現有制度未盡符合實務需求或時代趨勢所衍生之問題。而借鏡美國績效評估制度,其設有受評者與主管面談共同訂定績效計畫之流程,個人認為制定績效計畫,除可引導同仁注意工作績效,也有利於主管組織���位人力,對於同仁或組織均有正面意涵,值得參考仿效。3.本報告提及特殊薪給、留才激勵等措施,乃為映照我國政府機關攬才的困境,例如部分專業領域難與私部門高薪競爭,或地處偏遠之職務難以覓得人才等相關問題究該如何解決,甚至尚須思考少子女化所帶來之影響,此問題雖嚴峻難解,仍鼓勵部持續努力規劃因應方案,避免部分職務長期無法甄補人力,進而影響政府施政效能。 何委員怡澄:1.我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之經營方式分為自行經營與委託經營,兩者經營績效亦均併列呈現。請教TSP各基金有無自行經營部分,抑或全部委託經營?另外,新加坡中央公積金(CPF)亦有淡馬錫控股等2家儲備管理機構進行營運,雖各國制度有所不同,但有無值得學習借鏡之處,日後可多加比較研究。2.我國公務人員人事制度有其歷史淵源,長期以來基於公平性考量,呈現高度法制化及一致性之標準,未來若欲參採他國制度,朝分權化及增加彈性方向發展,應注意須在既有基礎之可調整範圍內逐步漸進,尚非一蹴可幾。因此,贊同部在現有法制框架下,漸次調整、精進相關人事制度。。 伊萬•納威委員:1.本次銓敘部前往美國考察其退休金制度及相關的組織設計與運作,值此個人專戶制開辦之初,可供作為制度精進之參考。2.就本次報告而言,可感受到美國公務人員人事制度較彈性多元,機關有其自主性,相對我國公務體系有明顯不同,儘管存在國情差異,美國的部分作法亦可供參考,建議部於現有制度基礎下,逐步研議可資精進我國人事制度之可行方案。3.TSP除提供退休金之儲蓄投資外,尚針對公務人員生活上之需求,如購屋、醫療等提供貸款申請,此或可仿效,使政府對公務人員之關照更為全面。4.美國公務人員薪俸制度設有特別薪給制度,對地處偏遠地區之職務可提供更高的薪資以吸引人才,我國雖也有地域加給,但能否參考美國制度再加突破,以吸引優秀原住民族青年學子報考國家考試,提高原鄉攬才留才的效果,請部參考研議。 施部長能傑、陳局長銘賢、雷司長諶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院長意見:1.此次參訪在拜訪TSP時,其辦公室牆面上有個明顯的大標語”Retirementwithdignity”(有尊嚴的退休),這也是我們退撫基金、儲金及公保準備金永續經營、努力的目標。2.TSP是目前全球最大確定提撥制基金,雖然美國國情與政府組織與我國不同,但其制度運作仍有可參考之處,另本屆亦曾前往英國與日本考察其公務人員相關制度,可好好善用,就美英日等國制度加以比較,作為精進我國人事制度之參考,並在既有基礎上,逐步漸進推動各項改革。 決定:洽悉。 五、臨時報告 考選部報告:114年度國家考試期日計畫規劃情形。 周委員蓮香:舉辦國家考試有其複雜之法定程序,建議本案部擬之舉辦各種考試期日計畫表,增加欄位敘明國考請辦、核提典試委員長呈總統特派等試務之工作期程,俾讓各界瞭解本院第14屆被提名人能否及時就任,影響層面至關重大。 姚委員立德:有關原規劃採行電腦化測驗之考試類科,已洽各校協調借用電腦教室,為避免因考試方式變動致影響各校評估是否再出借電腦教室,建議部再妥為考量電腦化測驗之適用類科。 劉部長孟奇補充報告:對各委員意見加以說明(略)。 決定:洽悉。

討論事項決議

一、周召集人弘憲提:審查銓敘部議復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編制表,建請同意核備一案報告,請討論。 決議:1.照審查會決議通過。 2.會議紀錄同時��定。 二、銓敘部函陳「警察官職務等階表甲、中央警察、消防、海洋委員會及海岸巡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二十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修正草案一案,請討論。 決議:1.照部擬意見通過。 2.會議紀錄同時確定。 三、銓敘部函陳撤回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等法案一案,請討論。 決議:1.照部擬意見通過。 2.會議紀錄同時確定。 四、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議復行政院函送「交通事業人員佐級晉升員級及士級晉升佐級資位訓練辦法」第10條修正草案,請本院同意會銜發布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會研議意見通過,同意會銜。

臨時動議

一、周召集人弘憲提:審查銓敘部議復農業部各區農業改良場、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種苗改良繁殖場之組織準則(規程)暨編制表,建請同意核備一案報告,請討論。 決議:1.照審查會決議通過。 2.會議紀錄同時確定。 二、考選部商同典試委員長提: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第3次增聘體能測驗委員19名名單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名單通過。 三、考選部商同典試委員長提: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典試委員、增聘命題兼閱卷委員110名名單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名單通過。 四、考選部商同典試委員長提:113年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典試委員、增聘命題委員、審查委員26名名單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名單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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