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屆第11次會議

發布日期: 2025年3月6日

會議議程

  • 會議日期:2025-03-06
  • 地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10次會議紀錄(原件另送)。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 (一)第7次會議,銓敘部函陳113年度各級政府「退休(職)公(政)務人員調降退休(職)所得節省經費挹注退撫基金經費總表」一案,經決議:「1.照部擬意見通過。2.會議紀錄同時確定。」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14年2月6日函請行政院會同確定,行政院於同年月24日函復同意,嗣於同年月25日函知銓敘部。 (二)第9次會議,銓敘部議復行政院函送113年度「各主管機關所屬機關(構)學校退休教職員調降退休所得節省經費挹注退撫基金金額」,請本院會同確定一案,經決議:「1.照部研議意見通過。2.會議紀錄同時確定。」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14年2月21日函復行政院,另函知銓敘部。 三、書面報告 (一)考選部函陳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海岸巡防人員及113年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典試及試務辦理情形及關係文件(提報院會資料不含部函附件二至六),請核備一案(原件印附議程第3頁至第22頁)。 (二)考選部函陳113年國防法務官考試典試及試務辦理情形及關係文件(提報院會資料不含部函附件二至六),請核備一案(原件印附議程第23頁至第28頁)。 (三)考選部函陳11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32類科技師(含第二次食品技師)、大地工程技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第二階段考試)暨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典試及試務辦理情形及關係文件(提報院會資料不含部函附件二至六),請核備一案(原件印附議程第29頁至第36頁)。 四、考選部業務報告 五、臨時報告

討論事項

一、許召集人舒翔提:審查銓敘部函陳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一案報告,請討論(原件印附議程第37頁至第71頁)。 二、考選部函陳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植物診療師考試規則草案一案,請討論(原件另附)。


會議紀錄

  • 主席:周弘憲
  • 出席者:周弘憲 許舒翔 邱文彥 伊萬•納威 呂秋慧 黃東益 王秀紅 鄧家基 劉孟奇 施能傑 蔡秀涓
  • 列席者:劉建忻 鄭中平 劉約蘭 張秋元 陳佳慧 許秀春

報告事項決議

壹、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10次會議紀錄。 決定:確定。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 (一)第7次會議,銓敘部函陳113年度各級政府「退休(職)公(政)務人員調降退休(職)所得節省經費挹注退撫基金經費總表」一案,經決議:「1.照部擬意見通過。2.會議紀錄同時確定。」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14年2月6日函請行政院會同確定,行政院於同年月24日函復同意,嗣於同年月25日函知銓敘部。 決定:洽悉。 (二)第9次會議,銓敘部議復行政院函送113年度「各主管機關所屬機關(構)學校退休教職員調降退休所得節省經費挹注退撫基金金額」,請本院會同確定一案,經決議:「1.照部研議意見通過。2.會議紀錄同時確定。」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14年2月21日函復行政院,另函知銓敘部。 決定:洽悉。 三、書面報告 (一)考選部函陳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海岸巡防人員及113年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典試及試務辦理情形及關係文件,請核備一案。 決定:准予核備。 (二)考選部函陳113年國防法務官考試典試及試務辦理情形及關係文件,請核備一案。 決定:准予核備。 (三)考選部函陳11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32類科技師(含第二次食品技師)、大地工程技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第二階段考試)暨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典試及試務辦理情形及關係文件,請核備一案。 決定:准予核備。 四、考選部業務報告(劉部長孟奇報告):高普考及特考不足額分析及精進策略-以土木工程類科為例 鄧委員家基:1.有關土木工程等技術類科錄取不足額,若秉持因外部環境影響所致難以改善之思維,將無法解決問題。建議轉換思考,如完成大學等高等教育是否即具備服務國家人民的資格與能力?約聘僱人員有無能力不足因應工作而遭解雇?公部門土木工程類科之工作內容與民間技師差異大,其考科難易度需否有差別?如認可上開思考模式,則藉由考選端重新定位命題與閱卷措施,將考試著重於專業常識,放寬國家考試服公職的窄門,或可短期內解決此問題,俟延攬進公部門後,再加強相關職能與服務熱忱等訓練,賦予其歸屬感及安全感,使其久任。同時可配套建立明確的淘汰機制,以維公平性。2.另或可思考已廢止之技術人員任用條例原立法意旨,檢視評估有無重新規劃運用之可能;及美國為提升擔任公職意願,賦予學生考進公職者可免學貸之機制,可為參考,以改善公部門工程類科不足額之問題。 王委員秀紅:1.土木工程人力不足問題,猶如護理人力短缺之嚴重性,備受關注。2.肯定部分析相關數據提供決策思維,建議未來持續追蹤多元國考宣導、合作人力招募及鬆綁專技轉任制度等之成效,針對各校客製化國考宣導資料,鼓勵、輔導學生投入公職。3.土木工程類科錄取不足額,地特高於高普考,部分縣市甚至年年錄取不足額,建議部依地方政府特殊性進行相關考銓資料研究分析,以利研擬相應策略。4.建議未來再強化土木工程相關類科教考訓用精進平台之功能,透過院際協商,從職場環境、待遇福利、任用、考選、培訓等面向提出短中長期目標,逐步改善土木工程人力短缺問題。 伊萬•納威委員:1.本報告納入銓敘部、人事總處及教育部等之統計數據,其內容可提供教考訓用精進平台參考。2.花東地區有許多原鄉部落,對照報告所示各區分發與未獲分配情形,如個人過去所提,原民特考土木類科提缺機關有六成在原鄉,可見原鄉地區該類科人才不足額之嚴重性;其困境更在於教育端無相關人才,如未來權責機關可研議處理,再配合部之國考宣傳,或可解決原鄉土木人才稀缺問題。3.另詢問,原住民族鄉鎮公所以約聘僱方式進用土木工程職務之比例為何。 黃委員東益:1.據報告所示,歷年土木工程細學類畢業生降幅不若大專校院畢業生的減少程度,人力供給可謂豐沛;且根據今天書面報告資料,調查人員特考之營繕工程組、電子科學組、資訊科學組等私領域較熱門組別近年無錄取不足額問題,司法特考及海巡特考同期間報考人數也持續增加。因此,土木工程類科錄取不足額是否為人力供給面或外部環境影響所致,宜再進一步細究。2.有關現職人員所面對之風險,宜透過教考訓用平台與用人機關商討,並強化法治訓練。3.另現職人員提出辭職原因以「另有他就」占比最高,其實際考量因素亦應加以探究,俾利相關機關規劃未來政策應對。4.部可據卸職原因分析精進考選策略,評估公費生可行性,調整人才招募方法、考試次數、科目及命題大綱等,或調整職務列等,提供獎金,研擬對應之解決方案。 呂委員秋慧:1.部分析土木工程類科錄取不足額原因,包含少子化與畢業生逐年遞減等,以少子化之影響應為全面性,然其他類科並無不足額錄取,爰此問題是否涉及待遇或都會偏鄉工作條件等,可進一步探究。另該類科自願放棄受訓人數無論高普考或地特均偏高之原因,亦請了解。2.考選端與任用端乃公部門用人之一體兩面,爰本議題宜由考選部與銓敘部共同探討,如地特四等錄取不足額偏高是否與用人機關職務配置及列等有關,對於專業性較高之職務,應可考慮配置較多薦任職等人員。另土木工程人員分發後之服務情形,留任年資及退休情形等,均與任用端有關,建議二部合作探討,以利整體掌握該類科之人力問題。3.專技轉任條例已於111年12月28日修正發布,建議追蹤施行情形,以了解鬆綁轉任機制是否帶來預期成效。 邱委員文彥:1.土木工程類科錄取不足額確為重要問題,建議列為考選部及銓敘部未來合作研究之重要議題,持續努力研議解決。2.肯定部前進校園徵才博覽會宣導國考,以及輔導種子教師協助公務人力招募活動,建議宣導、培訓時,鼓勵教師開課內容結合國考命題方向,俾助學生瞭解行政機關及準備國考;另亦可增加公部門暑期實習計畫合作機關,提供大專學生更多見習機會。3.行政類科與技術類科需具備之知能不同,考試命題重點及方式亦應不同,始得甄拔合宜人才。4.有關土木工程人員之職務列等,建議審酌考量依工作地區、性質及負荷程度彈性調整,並盡量使其待遇、福利更趨合理,避免產生都會磁吸效應。5.國發會及教育部曾就未來國家發展計畫及培育方向進行研究,未來有關國家人才教考訓用之整合,或可加以參考。 許副院長舒翔:說明本院對於特定類科錄取不足額問題之重視與處理沿革,並建議未來能透過跨院工作平台,與各權責機關合作解決;各權責機關亦應就職掌部分再加精進。 劉秘書長建忻、劉部長孟奇、施部長能傑、蔡主任委員秀涓補充報告:對委員詢問事項加以說明,相關建議將納入未來審酌辦理。 決定:關於土木工程類科錄取不足額問題,請考選部、銓敘部、保訓會持續與行政院相關部會協商,通力合作尋求最適解決方案;副院長及委員意見請考選部、銓敘部、保訓會參考。 五、臨時報告(無)

討論事項決議

貳、討論事項 一、許召集人舒翔提:審查銓敘部函陳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一案報告,請討論。 鄧委員家基:詢問本案所涉法律保留原則疑義之解決方案,是否已補充納入銓敘處原研簽意見。 許副院長舒翔:說明本案所涉法律保留疑義已於審查會作成附帶決議加以處理,以及審查會相關處理過程。 邱委員文彥:建議於審查報告之三、銓敘處說明部分,審酌加入法律保留原則等文字,俾期明確。 決議:1.審查報告之三、銓敘處說明部分:「……,係採附帶決議方式解決所涉疑義。」修正為:「……,係採附帶決議方式解決所涉法律保留等疑義。」 2.照審查會決議通過。 3.會議紀錄同時確定。 二、考選部函陳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植物診療師考試規則草案一案,請討論。 決議:交審查會審查。

臨時動議

參、臨時動議 考選部商同典試委員長提: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及114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典試委員、增���命題兼閱卷委員、命題委員、審查委員211名名單一案,請討論。 邱委員文彥:本人首次擔任典試委員長,對於考選部同仁試務工作的辛勞,藉此表達敬意與感謝。 決議:照名單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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