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議程
- 會議日期:2025-06-05
- 地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22次會議紀錄(原件印附議程第3頁至第8頁)。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無) 三、書面報告 (一)本院人事室案陳總統府秘書長錄總統中華民國114年5月27日華總一禮字第11400052140號令:「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副人事長李秉洲已准辭職;銓敘部政務次長張秋元另有任用,均應予免職。任命張秋元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副人事長,懷敍為銓敘部政務次長。此令自中華民國114年6月2日生效。」一案(原件印附議程第9頁至第10頁)。 (二)考選部函陳考選部各項考試工作酬勞費用支給要點部分規定修正草案總說明暨對照表各1份,敬請核轉行政院核定一案(原件印附議程第11頁至第34頁)。 (三)考選部函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及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典試及試務辦理情形及關係文件(提報院會資料不含部來函所附第2件至第6件文書),請核備一案(原件印附議程第35頁至第64頁)。 (四)銓敘部函陳「中華民國113年度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基��決算」1份,請核備一案(原件印附議程第65頁至第120頁)。 四、考選部業務報告:試務數位化推動情形 五、臨時報告
討論事項
一、銓敘部函陳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第6條、第16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一案,請討論(原件印附議程第121頁至第138頁)。 二、銓敘部函陳有關民國114年5月15日本院、行政院修正發布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第3條之施行日期一案,請討論(原件印附議程第139頁至第142頁)。 三、考選部函請准舉辦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典試委員長一案,請討論(原件印附議程第143頁至第150頁)。
會議紀錄
- 主席:周弘憲
- 出席者:周弘憲 邱文彥 鄧家基 呂秋慧 黃東益 王秀紅 伊萬•納威 劉孟奇 施能傑 蔡秀涓(陳佳慧代)
- 列席者:吳美紅 鄭中平 劉約蘭 黃新雛 陳佳慧 許秀春
報告事項決議
壹、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22次會議紀錄。 決定:確定。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無) 三、書面報告 (一)本院人事室案陳總統府秘書長錄總統中華民國114年5月27日華總一禮字第11400052140號令:「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副人事長李秉洲已准辭職;銓敘部政務次長張秋元另有任用,均應予免職。任命張秋元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副人事長,懷敍為銓敘部政務次長。此令自中華民國114年6月2日生效。」一案。 決定:洽悉。 (二)考選部函陳考選部各項考試工作酬勞費用支給要點部分規定修正草案總說明暨對照表各1份,敬請核轉行政院核定一案。 鄧委員家基:請部補充說明:1.本次修正以20%為原則調升命(審)題及體能測驗委員等相關酬勞,該調幅是否合乎外部委員期待?另建議未來可視有關意見,持續展現檢討調整之規劃企圖。2.相關酬勞調升後,增加之財務負擔及財源等問題如何因應? 劉部長孟奇補充報告:對委員詢問事項加以說明。 決定:照案通過;委員意見請考選部參考。 (三)考選部函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及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典試及試務辦理情形及關係文件,請核備一案。 鄧委員家基:113年地特考試不足額人數500餘人,占需用名額比率將近25%,與前2年相較並未緩解,應如何因應? 伊萬•納威委員:有關���方特考及離島特考辦理情形,到考與錄取情況良好,成效顯著。對照原住民族特考近年辦理情形,在報考、錄取率,以及不足額錄取等方面,均不如地方特考的成效。建議部參考離島特考辦理方式檢視原民特考,期能提升辦理成效。 劉部長孟奇補充報告:對委員詢問事項加以說明。 決定:准予核備;委員意見請考選部參考。 (四)銓敘部函陳「中華民國113年度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基金決算」1份,請核備一案。 決定:准予核備。 四、考選部業務報告(劉部長孟奇報告):試務數位化推動情形 邱委員文彥:支持並肯定部推動試務數位化之規劃,幾點意見供參:1.捷運開工將影響國家考場周邊交通,國考資訊APP會否提供相關交通資訊?2.數位化推動的資安管理至關重要,應重視備份與備援機制;另外,闈場的管理也應加強,不僅要落實門禁控管,亦需考量公共安全,包括火災、地震等突發事件的應變措施,全面提升整體防護能力。3.在處理上傳資料時,可否預先規劃其解析度、防偽設計(如QR Code)等標準格式,以利系統可透過基本掃描判斷文件真偽與完整性,協助線上審查與查核作業更有效率。未來若能推動學校畢業證書及應考資格文件的標準化,並與相關機關建立長期合作機制,將有助於整體流程的數位化與一致性管理。4.目前各大學皆設有就業輔導小組,未來可否考慮由部提供國家考試的相關資訊、準備資料與規定等,並培訓種子教師或提供專屬網頁資源,協助學校輔導學生參與國考。透過與學校合作,使學生更方便取得資訊,提升投考意願,並加深對國家人力需求的理解與認同。5.針對紙本試卷的保存與處理,能否思考保留部分具參考價值的資料?保留的試卷或相關文物,可展示於部的國考藝文走廊,不僅可活化空間,也能讓考生與民眾更深入了解國家考試的發展歷程,具有教育與文化保存的意義。 呂委員秋慧:肯定部多年來推動試務數位化的努力,成果已逐漸顯現。幾點意見:1.在數位化的過程中,最受關注的問題之一就是資安。尤其是與考試相關的資料庫,例如典試人力與試題典藏,易成為外界關注目標,為維護考試公平,相關資安措施必須嚴密強化。2.肯定部規劃建置申論試卷數位化保存機制,不僅節省空間,也更利於保存,期許試卷數位典藏工作順利推動,俾利國考研究分析應用。3.推動國考數位化精進作業所需經費不菲,請教相關經費如何規劃? 黃委員東益:1.試務系統之建置、優化與改版,為試務數位化奠定基礎,個人表示肯定。然系統之持續更新與精進,有賴充足經費支持,請教後續年度預算編列情形為何?若部分經費未能如期到位,是否有優先順序規劃?另請說明各年度系統建置與優化之預定進度及階段性目標,以利掌握整體推動進程。2.近年部推動無紙化報名,惟身心障礙證明仍須繳交紙本。據悉,數發部My Data平台已整合相關資料,建議研議資料介接之可行性,簡化報名流程,提升作業效率。3.典試人力系統改版部分,將開發經由網路自行更新個人資料功能,請教除由典試人員自主更新外,系統有無辦理定期更新?另自我推薦作業如何進行?如何進行審查?4.試卷影像系統可協助進行線上閱卷與後續分析。然目前閱卷方式混合實體與線上,有無劃分準則?另若能保留影像檔並結合後續分析程序,建議進一步評估其辨識技術是否足以支援相關分析。5.命題系統之優化,有無使用AI之規劃?行動化試場目前之建置情形如何?請補充說明。6.國��資訊APP下載逾50萬次,系統是否設有使用者意見回饋欄位,以便蒐集意見並作為未來改進與推動試務作業的依據。 鄧委員家基:未來國家考試朝向電腦化與數位化發展,預期在便利性與效率上將帶來明顯成效;雖然部已持續強化安全機制,但資安工作無止境,仍須不斷精進。本次報告引發以下幾點感想與建議:1.部能在20年前就有如此先進、創新的構想,實屬不易。更難得的是,從部長到同仁都強烈積極投入並持續推動至今,展現出機關難能可貴的文化與強大的向心力,歷屆部長的引領與企圖及全體同仁的持續創新,令人高度敬佩。2.試務數位化不僅展現考選部在老機關新氣象的成就與突破,更彰顯了考選部團隊,主動開創數位公共服務的新時代,創新政策,引領風潮,就公共服務數位化轉型而言,相對其他公部門,絕對具備領先優勢,也大幅度提高了國家考試公共服務的效率與水準;考選部卓越前瞻的貢獻,值得再次高度讚揚。國家考試數位轉型走在前端,具備示範與標竿意義,不僅提升國考的吸引力,也獲得社會肯定。再者,考選部2023年還以『臺灣國家考試數位運作平臺』經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徵選推薦,參加亞太地區資通訊科技應用競賽,並榮獲教育科技獎,期間平台的參賽推薦以及獲獎,等同經過專業的雙重認證,此項創新優勢應持續維持並廣為宣導。3.關於資訊人力配置,部過去報告指出資訊人才不足,擴編需要外部支持,請教是否已有具體的因應方案?否則以目前資訊人力,將不敷電腦化測驗規模再擴大之需求;也將面臨偶發事件之人力短缺窘境,未來若由地方政府支援資訊人力,在專業職責及試務熟悉度上,恐有困難,宜審慎評估。4.經費部分,明確區分公務預算與考選業務基金的使用權責,將會是國家考試數位轉型順利推動之關鍵。考選業務基金之收費與運用,應屬規費性質,基此區分公務預算之來源與用途,業務基金應符合使用者付費、專款專用;而公務預算則宜偏向一般稅賦之精神,運用於不特定受益對象之公共服務;準此,國考數位化建設可依照提供不特定受益對象之公共服務需求,由公務預算支應。5.建議思考建立數位轉型的成果指標,定期檢視,作為改善依據,尤其掌握使用者回饋與滿意度,以確保服務效能持續提升。6.盱衡未來發展,國考涵蓋多類科與多樣題型之應試需求多元,以及應用AI技術優化試題與相關試務等,都必須持續努力,期待考選部再加油,考選部同仁辛苦了! 王委員秀紅:1.肯定部積極推動試務數位化,並持續深化國考數位化工作,成效顯著。過去本院與身障團體座談時,其曾提出改善報名及應試輔助措施等建議,盼部重視並致力改善及縮短身障者應考之數位落差。2.在數位化浪潮下,傳統點榜儀式及紙本榜示作業可檢討精進,並須更重視資訊安全。未來擴展國考資料庫應用時,應借鏡健保資料庫資安事件,確實保障資料、機制及人員安全。3.典試人力資料庫的準確性及試題典藏庫的時效性,攸關國考公平與效度。建議每年更新人力資料庫,並善用AI技術優化試題庫,提高國考信效度。4.肯定部穩健擴充電腦化試場,已分階段推動16類科採電腦化測驗,未來若將牙體技師、驗光師、驗光生納入,則所有醫事類科將可全採電腦化測驗,可促進專技醫事人員快速投入職場。此外,建議未來納入公共衛生師、社會工作師等類科,並盡早規劃及公布未來三年電腦化測驗時程,方便應考人準備。目前規劃以專技人員考試為主,待電腦化測驗資訊���員及試場更充足穩定,可再逐步穩健納入公務人員考試。 伊萬•納威委員:1.樂見國考試務數位化進展,目前已有六成報名作業改採線上辦理,免附紙本資料,值得肯定。今日報告有助瞭解數位轉型藍圖,但仍需確保經費充足,請部持續爭取。2.關於數位化精進措施,如系統建置與優化等,特別提醒典試人力系統應確保資料即時與正確;另命題輔助系統及題庫優化雖已有進展,但審題仍保留傳統簽章程序,操作不便,建議納入改善。3.過去國考報名系統曾設有原住民族可選填族別等欄位,有助掌握其報考情形並作為政策參據。值此國考數位轉型之際,建議在符合法規前提下,於系統改版時重新設置該欄位,俾利掌握其報考動態,進行數據分析與原民相關政策規劃。 劉部長孟奇、劉次長約蘭、陳司長建華補充報告:對委員詢問事項加以說明;相關建議將納入未來審酌辦理。 決定:本案洽悉;委員意見請考選部參考。 五、臨時報告(無)
討論事項決議
貳、討論事項 一、銓敘部函陳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第6條、第16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一案,請討論。 呂委員秋慧:1.肯定部修正本細則第6條,將陞遷法及施行細則有關主管機關範圍及相關令釋統整納入明文規範。2.部擬刪除本細則第16條規定,考量該規定提醒人事機構須依法辦理陞遷程序,對於部銓審作業具實質助益,且銓審案件程序完備與實體合法性審查同等重要,部審查任用案時,會針對內容的實體合法性進行審核,至於是否召開甄審委員會,雖屬各機關人事程序的範疇,但若機關未依規定召開甄審委員會,程序未完備也無法通過部的審核,況各人事機構於陞遷情形欄加註已完備程序規定,不但能使部同仁更安心,亦不會加重其工作負擔,爰請再審酌刪除該條規定之必要性。 鄧委員家基:在不違反陞遷法之前提下,支持部簡化銓審作業。惟請說明,該條文刪除後,實務執行是屬簡化銓審作業,抑或實質放權,是否可能增加未踐行甄審委員會程序之情形? 伊萬•納威委員:支持部的意見。 黃委員東益:部於研議時應已妥慎考量,支持部的意見。 王委員秀紅:支持部的意見。 決議:照部擬、本院法規委員會及銓敘處意見通過。 二、銓敘部函陳有關民國114年5月15日本院、行政院修正發布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第3條之施行日期一案,請討論。 決議:1.照部擬意見通過。 2.會議紀錄同時確定。 三、考選部函請准舉辦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典試委員長一案,請討論。 決議:1.照案通過,並循例由院長擔任本考試典試委員長。 2.會議紀錄同時確定。
臨時動議
參、臨時動議 一、考選部商同典試委員長提: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及114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第4次增聘閱卷委員、口試委員28名名單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名單通過。 二、考選部商同典試委員長提:114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中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第一階段考試)、牙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物理治療師考試、11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職能治療師、呼吸治療師、獸醫師、助產師考試典試委員33名名單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名單通過。 三、考選部商同典試委員長提:114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人員高等考試營養師、護理師、社會工作師考試、11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心理師、法醫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牙體技術師、公共衛生師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驗光人員考試典試委員名單、增聘命題兼閱卷委員、命題委員、審查委員、閱卷委員、實地測驗委員127名名單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名單通過。 四、考選部商同典試委員長提: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11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典試委員31名名單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名單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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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屆第37次會議
一、銓敘部函陳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一案,請討論(原件印附議程第171頁至第204頁)。 二、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陳該會處務規程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暨編制表修正草案一案,請討論(原件印附議程第205頁至第240頁)。 三、考選部函請准舉辦115年公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