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議程
- 會議日期:2025-01-02
- 地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2次會議紀錄(原件另送)。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 第2次會議,銓敘部函陳公務人員領有勳章獎章榮譽紀念章發給獎勵金實施要點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一案,經決議:「1.照部擬、本院法規委員會及銓敘處意見通過。2.會議紀錄同時確定。」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13年12月26日函請行政院同意會銜發布,另函復銓敘部。 三、書面報告 考選部函陳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典試及試務辦理情形及關係文件(提報院會資料不含部函附件二至六)一案,報請查照(原件印附議程第2頁至第17頁)。 四、考選部業務報告 五、臨時報告
討論事項
考選部函陳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規則第6條附表一修正草案一案,請討論(原件印附議程第18頁至第44頁)。
會議紀錄
- 主席:周弘憲
- 出席者:周弘憲 許舒翔 邱文彥 黃東益 王秀紅 伊萬•納威 呂秋慧 鄧家基 劉孟奇 施能傑 蔡秀涓
- 列席者:劉建忻 周秋玲 鄭中平 劉約蘭 張秋元 王 玉 陳佳慧 許秀春
報告事項決議
壹、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2次會議紀錄。 決定:修正後確定(委員意見修正如附件)。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 第2次會議,銓敘部函陳公務人員領有勳章獎章榮譽紀念章發給獎勵金實施要點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一案,經決議:「1.照部擬、本院法規委員會及銓敘處意見通過。2.會議紀錄同時確定。」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13年12月26日函請行政院同意會銜發布,另函復銓敘部。 決定:洽悉。 三、書面報告 考選部函陳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典試及試務辦理情形及關係文件一案,報請查照。 委員意見:詢問本考試第二試及第三試錄取率之意涵,請部說明選才機制是否符合用人機關需求。(鄧委員家基) 劉部長孟奇、劉秘書長建忻補充報告:說明本案相關辦理情形;對委員所詢事項將於會後進一步分析再向委員回報。 決定:准予核備。 四、考選部業務報告(劉部長孟奇報告):國家考試因應重大天然災害(颱風)應變措施 委員意見: 1. 肯定部之國考應變措施與同仁辛勞,若有類似情形建議對��務同仁應有適當獎勵措施。(鄧委員家基) 2. 有關國考緊急應變措施,應建立類似應變中心之快速決策機制,緊密並及時共享資訊,現場主動回報,並落實典試委員長及考選部之權責分工,以利決策反應。(鄧委員家基、王委員秀紅、伊萬•納威委員、呂委員秋慧、邱委員文彥) 3. 對於偶發事件處理,建議部依實務經驗的累積,適時檢討修訂相關法制,對涉及典試且處理辦法未詳予規定之類型建立SOP,並應加強案例分享及模擬演練。(鄧委員家基、王委員秀紅、呂委員秋慧、邱委員文彥) 4. 建議部平常即應與縣(市)政府及學校建立良善合作關係,俾利緊急因應,亦可定期審酌預為盤點各地可供使用之考場、制定備援方案等,事前預作準備。(王委員秀紅、伊萬•納威委員、呂委員秋慧、黃委員東益、邱委員文彥) 5. 詢問偶發事件處理辦法第12條規定不能進行考試或停止考試,考試時間已超過二分之一的情況,其成績計算由典試委員長組成專案小組處理,實務上如何處理?(呂委員秋慧) 6. 詢問部,針對國考時發生地震的應變措施,及如僅部分考區遭遇重大災害,或避災後試卷遺失,如何維護整體國考公平性?(鄧委員家基、黃委員東益) 7. 提醒部注意,電腦化測驗應隨科技進步提升資安防禦韌性、注意考場建築安全、以及離島天候易受季節影響,應變措施宜多方規劃。(黃委員東益、邱委員文彥) 許副院長舒翔:分享考選部任職期間處理國考偶發事件之應變經驗。 劉部長孟奇補充報告:對委員詢問事項加以說明,相關建議未來將納入審酌辦理。 決定:本案洽悉;副院長及委員意見請考選部參考。 五、臨時報告(無)
討論事項決議
貳、討論事項 考選部函陳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規則第6條附表一修正草案一案,請討論。 決議:1.照部擬及本院法規委員會、考選處意見通過。 2.會議紀錄同時確定。
臨時動議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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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1日
第14屆第37次會議
一、銓敘部函陳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一案,請討論(原件印附議程第171頁至第204頁)。 二、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陳該會處務規程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暨編制表修正草案一案,請討論(原件印附議程第205頁至第240頁)。 三、考選部函請准舉辦115年公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