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屆第4次會議

發布日期: 2025年1月9日

會議議程

  • 會議日期:2025-01-09
  • 地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

報告事項

壹、頒發獎章 本院人事室案陳有關頒發本院周副秘書長秋玲及高執行秘書誓男考銓獎章一案,報請查照。 貳、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3次會議紀錄(原件印附議程第3頁至第8頁)。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 第2次會議,考選部函陳「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8條」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8條、第11條」修正草案一案,經決議:「1.照部擬、本院法規委員會及考選處意見通過。2.會議紀錄同時確定。」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修正發布,並函請立法院查照,另函復考選部。 三、書面報告 (一)銓敘部議復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暨編制表,建請同意核備一案,報請查照(原件印附議程第9頁至第34頁)。 (二)考選部函陳113年第三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護理師考試典試及試務辦理情形及關係文件(提報院會資料不含部函附件二至六)一案,報請查照(原件印附議程第35頁至第38頁)。 四、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業務報告 五、臨時報告

討論事項

一、考選部函請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22條第1項規定撤銷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航空駕駛(選試直昇機飛行原理)類科考試錄取人員朱○帆先生之考試錄取資格一案,請討論(原件印附議程第39頁至第70頁)。 二、考選部函請舉辦11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大地工程技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第一階段考試)、驗船師、引水人、第一次食品技師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地政士、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典試委員長一案,請討論(原件印附議程第71頁至第77頁)。


會議紀錄

  • 主席:周弘憲
  • 出席者:周弘憲 許舒翔 邱文彥 王秀紅 呂秋慧 伊萬•納威 黃東益 鄧家基 劉孟奇 施能傑 蔡秀涓
  • 列席者:劉建忻 周秋玲 鄭中平 劉約蘭 張秋元 王 玉 陳佳慧 許秀春

報告事項決議

貳、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3次會議紀錄。 決定:確定。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 第2次會議,考選部函陳「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8條」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8條、第11條」修正草案一案,經決議:「1.照部擬、本院法規委員會及考選處意見通過。2.會議紀錄同時確定。」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修正發布,並函請立法院查照,另函復考選部。 決定:洽悉。 三、書面報告 (一)銓敘部議復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暨編制表,建請同意核備一案,報請查照。 (二)考選部函陳113年第三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護理師考試典試及試務辦理情形及關係文件一案,報請查照。 委員意見: 1. 關於原民博物館籌備處之組設,該機關係新成立之中央四級機關,請部密切關注其組織編制之後續進展;未來中央四級機關之職務列等,請部秉持公平、衡平性之考量,適時通盤檢討。(伊萬•納威委員、邱委員文彥) 2. 詢問部有無規劃檢討職務列等表及其進度。(呂委員秋慧) 3. 因應護理師人力短缺,自112年新增護理師第三次考試,因該考試與隔年之第一次護理師考試間隔較近,致有落榜者未報考上開第一次考試,建議部加強宣導,鼓勵2次考試均報考;權責機關亦應持續改善職場環境及待遇福利之作為,俾強化護理人力之增補。(王委員秀紅、鄧委員家基) 4. 關於歷次護理師考試錄取率之差異,建議部就考試科目與結果之關聯性加以研究分析,並依據醫護人員之核心職能與臨床實務檢視命題之妥適性。(王委員秀紅、黃委員東益) 5. 有關提報院會之議案程序,基於提升行政效率,並利院會聚焦於討論重大人事政策與法制等考量,建請依相關法制及本院與所屬部會之權責分工,釐清目前提院會報告案或討論案之準據;本院暨所屬部會之權責分工,可考量製作簡要之作業準則,以資明確。(鄧委員家基、黃委員東益、邱委員文彥) 劉部長孟奇、施部長能傑、劉秘書長建忻、周副秘書長秋玲補充報告:對委員詢問事項加以說明;相關建議未來將納入審酌辦理。 決定:書面報告第一案及第二案均准予核備;委員意見請考選部、銓敘部及本院各業務單位參考辦理。 四、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業務報告(蔡主任委員秀涓報告):「公務人員人工智慧(AI)素養培訓之研究—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法定訓練為例」成果與運用 委員意見: 1. 有關AI法制與監管議題,AI運用是時代趨勢,但也可能帶來倫理問題與使用風險,除需注意資料之正確性外,相關法制、風險控管及資安防護等配套措施亦應預為因應,並適時檢討修正。(邱委員文彥、黃委員東益、呂委員秋慧、伊萬•納威委員、王委員秀紅) 2. 有關公務人員AI素養培訓,可多利用線上教學,提高成本效益;請審酌於高階文官培訓飛躍方案及初任各官等主管職務人員訓練等納入相關課程,依受訓者的職級職能給予不同的AI訓練課程,並應著重於具體成效之展現。另本院亦應強化AI教育訓練,提升AI素養以運用於提升施政效能。(邱委員文彥、黃委員東益、伊萬•納威委員、王委員秀紅) 3. 有關公務人員AI素養調查,建議進行長期追蹤,並做更多面向分析,以利設計更契合公務人員核心職能之課程。(伊萬•納威委員、王委員秀紅) 4. 詢問有關本院之AI運用,如何運用於考選測試工具、提升訓練效能及開放資料分析的培力?(黃委員東益、鄧委員家基、呂委員秋慧) 5. 建議對已簽訂合作備忘錄之國外培訓機構,研議舉辦定期線上論壇之可行性,開放學員參與,以擴大培訓公務人員國際交流能力。並詢問文官學院獲獎課程有無申請智慧財產權、對外輸出之可能?(邱委員文彥) 6. 為利文官學院推���文官培訓國際交流合作,宜爭取充足預算以為因應。(鄧委員家基) 蔡主任委員秀涓、劉部長孟奇、劉秘書長建忻補充報告:對委員詢問事項加以說明;另委員之建議未來將納入審酌辦理。 決定:本案洽悉;委員意見請保訓會及考選部參考。 五、臨時報告(無)

討論事項決議

參、討論事項 一、考選部函請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22條第1項規定撤銷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航空駕駛(選試直昇機飛行原理)類科考試錄取人員朱○帆先生之考試錄取資格一案,請討論。 決議:1.同意撤銷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航空駕駛(選試直昇機飛行原理)類科考試錄取人員朱○帆先生之考試錄取資格。 2.會議紀錄同時確定。 二、考選部函請舉辦11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大地工程技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第一階段考試)、驗船師、引水人、第一次食品技師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地政士、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典試委員長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請伊萬•納威委員擔任本考試典試委員長。

臨時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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