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屆第6次會議

發布日期: 2025年1月23日

會議議程

  • 會議日期:2025-01-23
  • 地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5次會議紀錄(原件印附議程第3頁至第5頁)。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 第4次會議,考選部函請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22條第1項規定撤銷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航空駕駛(選試直昇機飛行原理)類科考試錄取人員朱○帆先生之考試錄取資格一案,經決議:「1.同意撤銷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航空駕駛(選試直昇機飛行原理)類科考試錄取人員朱○帆先生之考試錄取資格。2.會議紀錄同時確定。」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14年1月15日公告撤銷上開考試錄取資格,並函知朱先生,另函復考選部。 三、書面報告 (一)總統民國114年1月3日令修正公布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第4條及第7條條文一案,報請查照(原件印附議程第6頁至第8頁)。 (二)考選部函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典試及試務辦理情形及關係文件(提報院會資料不含部函附件二至六)一案,報請查照(原件印附議程第9頁至第22頁)。 四、銓敘部業務報告 五、臨時報告

討論事項

銓敘部函陳「警察官職務等階表甲、中央警察、消防、海岸巡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十內政部消防署」及「警察官職務等階表甲、中央警察、消防、海岸巡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十三內政部消防署各港務消防隊、空中消防隊籌備處」等2修正草案一案,請討論(原件印附議程第23頁至第52頁)。


會議紀錄

  • 主席:周弘憲
  • 出席者:周弘憲 許舒翔 伊萬•納威 呂秋慧 鄧家基 黃東益 劉孟奇(鄭中平代) 施能傑 蔡秀涓
  • 列席者:劉建忻 鄭中平 劉約蘭 張秋元 王 玉 陳佳慧 許秀春

報告事項決議

壹、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5次會議紀錄。 決定:確定。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 第4次會議,考選部函請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22條第1項規定撤銷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航空駕駛(選試直昇機飛行原理)類科考試錄取人員朱○帆先生之考試錄取資格一案,經決議:「1.同意撤銷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航空駕駛(選試直昇機飛行原理)類科考試錄取人員朱○帆先生之考試錄取資格。2.會議紀錄同時確定。」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14年1月15日公告撤銷上開考試錄取資格,並函知朱先生,另函復考選部。 決定:洽悉。 三、書面報告 (一)總統民國114年1月3日令修正公布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第4條及第7條條文一案,報請查照。 委員意見:原住民族委員會所置各族代表委員,肩負掌握分布幅員廣大之各族群需求與意見,有其功能與意義,期望日後能適度強化該角色,以保障原住民族權益。(伊萬•納威委員) 決定:洽悉。 (二)考選部函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典試及試務���理情形及關係文件一案,報請查照。 委員意見: 1. 請部說明本考試報考人數與到考人數差異的原因、提缺數與錄取率之變化關聯,並建議了解考生對試務行政之滿意度,作為改進參考。另針對近4年報考人數下降及錄取率提高,及高考三級男女考生報考人數有異而錄取人數卻相近之情形,請協助分析原因與背景,以供未來探討因應策略及國考宣導之參考。(黃委員東益、鄧委員家基) 2. 有關錄取不足額問題,建議蒐集資料探究其因,研議強化教育端與國考之連結,以助未來考選政策之釐訂,並評估建立備用人才機制及多元取才之可行性。(鄧委員家基) 3. 請議事幕僚說明報告案之提案單位及程序,及何以案由「考選部函陳…一案,報請查照」之用語未採考選部來函主旨「請核備」之文字,建議檢討現行「報請查照」(查明照辦之意)之用語是否恰當適宜。另關係文件中典試委員長一欄內「奉總統令特派周前副院長弘憲為典試委員長」應依總統令刪除「前」字,請考選部更正。(鄧委員家基) 鄭次長中平、劉秘書長建忻、施部長能傑、龔處長癸藝、鍾處長士偉、顏處長惠玲補充報告:對委員詢問事項加以說明;委員之建議未來將納入審酌辦理。 決定:本案准予核備;委員有關議程之意見併本院下(2)月談話會討論,其餘意見請考選部參考。 四、銓敘部業務報告(施部長能傑報告):公務員經商兼職查核結果之分析 委員意見: 1. 肯定部建置查核平台,透過公務人力資料庫勾稽經濟部、財政部資料進行查核,產生嚇阻效果,有效降低違規情形的發生。(呂委員秋慧、黃委員東益、伊萬•納威委員) 2. 依照服務法中經商與兼職的規範,該平台係以公務人力資料庫勾稽經濟部及財政部之資料進行經商查核,無法查核兼職情形,平台名稱似與實際未符。(呂委員秋慧) 3. 各年度查核結果,建議部進一步分析違法人次較高的機關,強化宣導並要求改善;並針對約聘(僱)人員違法比率較高,應請用人機關加強宣導及教育訓練。另請研議改善調查及填報流程,使新進公務員能透過事先查核降低違法情形。(呂委員秋慧、黃委員東益、伊萬•納威委員、鄧委員家基) 4. 詢問部,查核平台是否能完整涵蓋服務法適用對象?另數位經濟發達,新型態之商業類型與相關規範之關聯性如何?(呂委員秋慧、黃委員東益) 5. 有關禁止公務員投資理財、經商及兼職之規範密度及範圍,宜契合時代需要及社會環境變遷,在不妨礙本職工作等條件下,適度調整觀念。(鄧委員家基) 6. 公務員服務法第12條規定服勤義務與辦公時數,在管制面規範外亦應持續朝保障公務員權益、維護公務員尊嚴等方向努力;另針對機關中各項業務及法規管制不斷增加,衝擊公務人力短缺、過勞及因預算不足無法核實發給加班費等,建議銓敘部宜以服務法法制主管機關聯合相關單位,合力進行專案調查並研議對策,俾利瞭解機關人力配置之妥適性以改善策略。(鄧委員家基) 施部長能傑補充報告:對委員詢問事項加以說明;委員之建議未來將納入審酌辦理。 決定:本案洽悉;委員意見請銓敘部參考。 五、臨時報告 劉秘書長建忻報告:本院114年度預算案立法院審議結果。 委員意見:預算歲出部分遭凍結,應妥予因應;並詢問得否及時處理立法院凍結提案之相關決議。(鄧委員家基、黃委員東益) 劉秘書長建忻補充報告:對委員意見加以說明。 決定:本案洽悉;委員意見請本院各單位參考,並請院部會針對預算案立法院審��結果,研擬執行對策。

討論事項決議

貳、討論事項 銓敘部函陳「警察官職務等階表甲、中央警察、消防、海岸巡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十內政部消防署」及「警察官職務等階表甲、中央警察、消防、海岸巡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十三內政部消防署各港務消防隊、空中消防隊籌備處」等2修正草案一案,請討論。 委員意見: 1. 請部說明有關本案之修訂時程,及四個港務消防隊整併為港務消防大隊之配置地點是否有變。(呂委員秋慧) 2. 本案尊重銓敘部專業審查。惟審核執行與銓敘處幕僚作業之時間若能務實縮短,兼顧審核嚴實與效率,更能獲得文官體系的信賴。建議銓敘部與銓敘處共同研議適當之審議程序的標準流程,據以檢視。(鄧委員家基) 3. 請部說明案由中相關修正案之文字呈現方式。(黃委員東益) 決議:1.照部擬及本院法規委員會意見通過。 2.會議紀錄同時確定。

臨時動議

參、臨時動議 考選部商同典試委員長提:114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營養師、護理師、社會工作師考試第2次增聘閱卷委員2名名單一案,請討論。 決議:照名單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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