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議程
- 會議日期:2025-02-13
- 地點:本院傳賢樓10樓會議室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7次會議紀錄(原件印附議程第3頁至第8頁)。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 第5次會議,本院考選處案陳「考試院發給各種考試及格暨訓練合格證書辦法」第9條修正草案一案,經決議:「照案修正通過,並授權本院考選處與法規委員會調整條文及條文對照表說明欄文字。」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14年2月6日修正發布,並函請立法院查照,另函復考選部。 三、書面報告 (一)本院銓敘處案陳總統民國114年1月24日令修正公布行政院組織法第3條條文一案(原件印附議程第9頁至第12頁)。 (二)本院銓敘處案陳總統民國114年1月24日令修正公布教育部組織法第2條、第5條及第9條條文一案(原件印附議程第13頁至第18頁)。 (三)本院銓敘處案陳總統民國114年1月24日令制定公布運動部組織法一案(原件印附議程第19頁至第26頁)。 (四)本院銓敘處案陳總統民國114年1月24日令制定公布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一案(原件印附議程第27頁至第32頁)。 (五)本院會計室案陳本院113年度主管決算及本院暨所屬113年度單位決算情形一案(原件印附議程第33頁至第48頁)。 (六)考選部函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典試及試務辦理情形及關係文件(提報院會資料不含部函附件二至六),請核備一案(原件印附議程第49頁至第56頁)。 (七)考選部函陳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國際經濟商務人員、民航人員及原住民族考試典試及試務辦理情形及關係文件(提報院會資料不含部函附件二至六),請核備一案(原件印附議程第57頁至第70頁)。 四、考選部報告 五、臨時報告
討論事項
一、考選部函陳公務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處理要點修正草案一案,請討論(原件印附議程第71頁至第86頁)。 二、考選部函請准舉辦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及114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典試委員長一案,請討論(原件印附議程第87頁至第104頁)。
會議紀錄
- 主席:周弘憲
- 出席者:周弘憲 許舒翔 邱文彥 王秀紅 黃東益 鄧家基 呂秋慧 伊萬•納威 劉孟奇 施能傑 蔡秀涓
- 列席者:劉建忻 鄭中平 劉約蘭 張秋元 王 玉 陳佳慧 許秀春
報告事項決議
貳、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屆第7次會議紀錄。 決定:確定。 二、會議決議事項執行之情形 第5次會議,本院考選處案陳「考試院發給各種考試及格暨訓練合格證書辦法」第9條修正草案一案,經決議:「照案修正通過,並授權本院考選處與法規委員會調整條文及條文對照表說明欄文字。」紀錄在卷。業於中華民國114年2月6日修正發布,並函請立法院查照,另函復考選部。 決定:洽悉。 三、書面報告 (一)本院銓敘處案陳總統民國114年1月24日令修正公布行政院組織法第3條條文一案。 決定:洽悉。 (二)本院銓敘處案陳總統民國114年1月24日令修正公布教育部組織法第2條、第5條及第9條條文一案。 決定:洽悉。 (三)本院銓敘處案陳總統民國114年1月24日令制定公布運動部組織法一案。 決定:洽悉。 (四)本院銓敘處案陳總統民國114年1月24日令制定公布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一案。 決定:洽悉。 (五)本院會計室案陳本院113年度主管決算及本院暨所屬113年度單位決算情形一案。 決定:准予核備。 (六)考選部函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典試及試務辦理情形及關係文件,請核備一案。 決定:准予核備。 (七)考選部函陳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國際經濟商務人員、民航人員及原住民族考試典試及試務辦理情形及關係文件,請核備一案。 委員意見:說明本考試辦理情形,及原民考試土木工程等類科長期不足額錄取問題,籲請權責機關正視此問題,或可納入院際協調研議因應措施。另有關原民考試,期許考選部持續檢討減併考科及增設口試的可行性,以考選合宜之原民公務人才。(伊萬•納威委員) 劉部長孟奇補充報告:對委員意見及部未來之努力方向加以說明。 決定:准予核備。 四、考選部報告(劉部長孟奇報告):國家考試財務檢討及精進方向 委員意見: 1. 支持部依國家考試財務狀況,檢討調整國家考試報名費;本報告所提影響國家考試財務之各項指標與論據有其正當性,宜納入對外宣導時說明,注意考生反應並妥為溝通,並可製作簡表,以利外界瞭解考選基金財務結構。(王委員秀紅、鄧委員家基、伊萬•納威委員、呂委員秋慧、邱委員文彥、黃委員東益) 2. 有關國家考試報名費調整方案,調幅應同時考量國考財務及應考人負擔,並以能維持國家考試財務中長期收支衡平為目標,不宜頻繁調整;另請部評估建立國考報名費定期檢討機制,研議合宜的參考指標及檢討頻率。(鄧委員家基、伊萬•納威委員、呂委員秋慧、黃委員東益) 3. 為健全國家考試財務運作,請部繼續爭取以公務預算支應財務缺口,尤以對於弱勢應考人報名費之減免補助,應爭取由公務預算補助。並請部瞭解爭取重大公共���設或政府科技發展計畫等預算支應國考電腦化測驗備援及電力等系統經費之可能性。(王委員秀紅、鄧委員家基、呂委員秋慧、黃委員東益) 4. 典試與試務人員酬勞長期偏低,應合宜調整,辦理重要業務不應以降低成本為考量。(王委員秀紅、鄧委員家基) 5. 詢問部,99年考選基金設置前之國考經費來源,及簡報資料所列110年報名費以外之試務收入大幅增加之緣由。(呂委員秋慧) 6. 公部門已面臨與私部門間之人才競爭,面對國家考試報名人數下降問題,提醒權責部會應合作,朝提升保障文官尊嚴與權益方向努力,以提升投入公部門服務之意願。(鄧委員家基) 7. 關於部規劃設置國家測驗研究中心,建議納入本屆施政綱領,作為本屆的政策目標;至其名稱可再審酌,研究內容亦可考量擴大將組織編制等考銓議題納入,以利長期研究發展。(邱委員文彥) 劉部長孟奇、劉次長約蘭、劉秘書長建忻、施部長能傑補充報告:對委員詢問事項加以說明,相關建議將納入未來審酌辦理。 決定:本案洽悉;委員意見請考選部參考。 五、臨時報告(無)
討論事項決議
參、討論事項 一、考選部函陳公務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處理要點修正草案一案,請討論。 委員意見: 1. 肯定部積極任事提出本要點修正,刪除原第1點冗事規定,並修正第2點明確責任規範,搬開了老機關改革創新思維的阻力,對積極提出改善觀點的同仁與主管應予肯定。另以服務用人機關及滿足用人實際需求的原則而言,請說明若刪除第3點及第4點之比例限制規定,其衝擊有多大?(鄧委員家基) 2. 請部說明,增訂之第1點用語有無修改必要,及第4點第2款所設比例限制以「第一節」到考人數計算之考量為何。(黃委員東益、邱委員文彥) 決議:1.照部擬及本院法規委員會意見通過。 2.會議紀錄同時確定。 二、考選部函請准舉辦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及114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並請同意組設典試委員會辦理典試事宜及核提典試委員長一案,請討論。 決議:1.照案通過,請黃委員東益擔任本考試典試委員長。 2.會議紀錄同時確定。
臨時動議
肆、臨時動議 考選部商同典試委員長提: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及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第6次增聘口試委員41名名單一案,請討論。 委員意見:案內名單請部注意依最新人事調動情形填載相關資料。(邱委員文彥) 決議:照名單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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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銓敘部函陳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一案,請討論(原件印附議程第171頁至第204頁)。 二、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陳該會處務規程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暨編制表修正草案一案,請討論(原件印附議程第205頁至第240頁)。 三、考選部函請准舉辦115年公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