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考試院第14屆人事空窗 3項權宜措施以保障憲法人民基本權利為優先思考

發布日期: 2025年9月19日

關於各界就考試院看守期間權宜措施所提出的不同意見,劉建忻秘書長回應,面對此空前之僵局,考試院本身也是受害者,但不能看著院務停擺及人民權益受損而無作為,應以保障憲法人民基本權利為優先思考,解決問題。惟回歸正軌的解決之道,仍是期盼第14屆考試院能儘速就任。

劉建忻秘書長表示,考試院尊重也感謝各界提供的寶貴意見。但仍須強調,此憲政爭議的起源,來自於第14屆未如期就任所造成的人事空窗問題。此情勢已影響考試院本身憲政職權的正常行使,因此考試院本身也是受害者。

劉建忻秘書長提到,此僵局導致院會院務無法運作,已直接影響憲法所保障的人民應考試服公職權及工作權,進一步損害重大社會公益。人民受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受損,是更嚴重的問題,也是此刻考試院最關心的事情。

劉建忻秘書長進一步表示,若院會停開,很多業務依法就會停擺。舉例來說,如果9月後院會無法召開,預定9月處理的高普考增額錄取名額,將無法依典試法規範的程序提報院會,進而影響榜示及後續第二試的舉行。若不能依法辦理國家考試,考試院同仁也將無所適從。

劉建忻秘書長指出,現在的僵局與困境,並非考試院所造成,考試院也比任何人都希望能夠貫徹合議制的精神來運作。��既然最壞的狀況已經發生,考試院作為負責任的憲政機關,有責任去做好危機管理,不能只是看著院務停擺和人民權益受損的風險已經來臨,卻沒有任何作為。

劉建忻秘書長強調,在此萬不得已的情況下,考試院必須採取暫時性的、非常態性的權宜措施,讓緊急必要的業務可以維持基本運作,目的是為了讓憲法所保障的國民權益不因政治問題而受到傷害。換言之,考試院是在解決問題。

劉建忻秘書長說明,本案所引發的討論,是憲政機關運作精神與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之間的衝突。面對這樣的衝突,毫無疑問應以保障人民基本權為優先,也因為理解幾位先進指出的爭議點,因此在看守期間的權宜方案中,讓院會的運作必須有所節制,僅處理緊急必要事項,議決事項也必須由下一屆就任時予以追認。會做出這個設計的出發點,就是在回應可能的質疑。

劉建忻秘書長再次強調,近日院會所通過的權宜措施,都是以保障憲法人民基本權利為優先思考,但這樣的模式不應該成為常態。唯一讓考試院的運作回歸正軌的解決之道,還是必須讓第14屆考試院儘速就任。

考試院補充說明,考試院每年辦理約20次大型國考,依照典試法規定,許多辦理國考的重要法定程序,都需要由院長向院會提出,並經院會同意。這些重要法定程序,包括請辦考試並組設典試委員會,核提典試委員長、典試委員,以及遴聘命題、閱卷、審查、口試、體測委員等各類典試人員。此外,增列需用名額也必須經由院會同意;每次考試辦理完成後,亦須向院會報告典試辦理經過,由院會核備。

考試院最後補充,依據典試法的規範,「院長」和「院會」在國考程序中扮演著關鍵角色。如果9月之後沒有院長和院會來啟動程序並作成各項決定,國家考試的舉辦及典試工作安排,無論是尚未請辦或進行中的考試,都可能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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