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第13屆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任期依法將於本年8月31日屆滿,總統府前已提出考試院第14屆被提名人名單,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考試院黃榮村院長於今(1)日召開第13屆第196次會議中表示,第13屆任期已進入最後30天倒數計時階段,衷心盼望人事同意權案能儘早完成,讓第14屆能夠順利就職,因為這不但攸關考試院的運作,更是未來國家考試啟動及辦理的重要關鍵。
黃院長說明,考試院每年辦理約20次大型國考,依照典試法規定,許多辦理國考的重要法定程序,都需要由院長向院會提出,並經院會同意。這些重要法定程序,包括請辦考試並組設典試委員會,核提典試委員長、典試委員,以及遴聘命題、閱卷、審查、口試、體測委員等各類典試人員。此外,增列需用名額也必須經由院會同意;每次考試辦理完成後,亦須向院會報告典試辦理經過,由院會核備。
黃院長進一步說明,依據典試法的規範,「院長」和「院會」在國考程序中扮演著關鍵角色。如果9月之後沒有院長和院會來啟動程序並作成各項決定,國家考試的舉辦及典試工作安排,無論是尚未請辦或進行中的考試,都可能受到影響。
黃院長指出,今日院會通過地方特考及第一次離島特考的請辦,將於今(113)年12月舉辦考試,依照正常程序,這應該是第13屆任期內最後一次的考試請辦。至於明(114)年1至2月舉辦的「公務人員初等考試」、「第一次專技高考醫師牙醫師中醫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物理治療師考試」及「第一次專技高考營養師、護理師、社會工作師考試」,依照考試期程,應該在今年9月來啟動請辦程序,也因此考試院人事同意權案能否在國會順利進行,至關重要。
��院長表示,我國為五權分立體制,各憲政機關的職權行使都很重要。而國家考試是履現憲法保障的人民「應考試權」和「工作權」,以及甄補國家公私部門人力的重要機制,他相信立委先進們一定能充分理解,並會秉其權責,儘速完成第14屆考試院人事同意權的審查,讓考試院的憲政職權得以行使,不影響考生的權益和相關領域的運作。
黃院長最後補充,基於國家考試的重要性無可取代,人事同意權也攸關國家考試的順利進行,考試院將持續對外溝通說明。惟基於各種變數尚難預測,不容輕忽,他也責成本院劉建忻秘書長和考選部劉孟奇部長,預擬可行的應變方案,預作萬全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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