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

國立中興大學
※擬起聘日期:民國115年8月1日起聘(依學校行政程序完成後聘任)。 ※意者請將相關資料於115年03月17日星期二(含)前郵寄送達(以郵戳為憑)。 將上述紙本資料寄達本中心辦公室;相關電子檔案(繳交應徵資料第1、2、3、4項word檔、其餘可PDF檔)寄送至電子信箱pylin@dragon.nchu.edu.tw,逾期恕不受理。 收件人:國立中興大學教務處通識教育中心辦公室收 地 址:402台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綜合教學大樓6樓 602辦公室。兼任教師1150211

工作內容

※應徵資料:請備齊下列“紙本”資料,應聘資料不齊(符)者,不予受理 〈各項表件請依序、分項,並以迴紋針固定,為方便後續處理,請勿裝訂成冊(也不貼側標籤),提送之影本資料皆須逐頁於空白處簽名或押章並註「與正本相符」字樣。〉  1.新聘教師送校教評會審查應繳證件清單。  2.履歷表(含自傳)。  3.新聘教師申請書。  *[擬授課科目]請依據本中心現有課程填寫新課綱,參考本中心網頁-通識課程資訊。  4.教師著作及(成果或教材)目錄一覽表─表內所列著作經審核皆符合本校「教師升等評審標準暨聘任升等著作送審準則」規定。  (1) 代表著作:期限為五年內(110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代表著作若為博士論文則不受年限限制。  (2) 參考著作:不限年限。  5.論文及相關著作 (含代表著作、參考著作)─申請人所送著作須符合本校「教師升等評審標準暨聘任升等著作送審準則」規定。(詳見本校人事室網頁/人事法規/教研人員/聘任升等改聘,網址:http://person.nchu.edu.tw/regulations.php)。  ※各著作需附上版權頁、審查證明,代表作如係數人合著,請附合著者證明。  ※以外文撰寫者,請附中文摘要。  6.教師證書影本。  7.學位證書、成績單影本─如係外國學歷請附中譯本或英文本,畢業證書、成績單等必須經駐外使館認證證明,國內免附。(含學士、碩士學位證書及成績單)。  8.經歷證件影本─如係外國經歷請附中譯本或英文本。  9.身分證或護照影本。  10.擬開應聘領域科目之課程教學大綱。

資格條件

職系:
職等:
特殊條件:
身心障礙原住民

其他資訊

職缺類別:其他
公告日期:1150211

機關資訊

機關名稱:
國立中興大學
工作地點:
※擬起聘日期:民國115年8月1日起聘(依學校行政程序完成後聘任)。 ※意者請將相關資料於115年03月17日星期二(含)前郵寄送達(以郵戳為憑)。 將上述紙本資料寄達本中心辦公室;相關電子檔案(繳交應徵資料第1、2、3、4項word檔、其餘可PDF檔)寄送至電子信箱pylin@dragon.nchu.edu.tw,逾期恕不受理。 收件人:國立中興大學教務處通識教育中心辦公室收 地 址:402台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綜合教學大樓6樓 602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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