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正在研議《公務人員考績法》的重大修正!這次修法將直接影響每位公務員的權益,以下為您整理 5 大必知重點。
📋 修法背景
現行《公務人員考績法》自民國76年施行以來,部分規定已不符時代需求。本次修法旨在:
- 建立更公平的考績制度
- 保障公務員職場權益
- 加嚴重大違失處分
🔑 5 大修法重點
1️⃣ 刪除甲等比例配額限制
現行規定:
- 各機關考列甲等人數不得超過 75%
修法方向:
- 取消比例限制
- 讓考績回歸個人表現,而非機關配額
💬 影響:未來只要表現優良,不用擔心被「擠掉」甲等名額。
2️⃣ 明定「稱職基準」
新增規定:
「受考人無重大違失且能完成職務者,原則應列甲等以上」
意義:
- 建立客觀標準
- 避免主管任意列乙等
- 保障認真工作的公務員
3️⃣ 引入多層級考績制度
新制規劃:
| 等級 | 對象 | 獎勵 |
|---|---|---|
| 特優 | 特殊貢獻 | 待定 |
| 優等 | 表現卓越 | 待定 |
| 甲上 | 表現優良 | 待定 |
| 甲等 | 稱職 | 晉級1級 + 1個月獎金 |
| 乙等 | 尚可 | 晉級1級 + 0.5個月獎金 |
💡 目的:獎勵卓越表現,拉開與一般甲等的差距。
4️⃣ 強化主管說明義務
新增規定:
- 主管須對未列甲等以上者提出 具體事證
- 需出具 書面說明
- 載明 輔導或改善措施
意義:
- 保障受考人權益
- 避免主觀或不公平打考績
- 建立申訴依據
5️⃣ 重大違失直接免職
《公務人員保障法》配套修正,以下行為將 直接免職:
| 違失類型 | 處分 |
|---|---|
| ❌ 酒駕致死或重傷 | 免職 |
| ❌ 性侵害 | 免職 |
| ❌ 嚴重性騷擾 | 免職 |
| ❌ 嚴重職場霸凌 | 免職 |
| ❌ 故意挑撥侮辱長官 | 免職 |
| ❌ 違法嚴重損害政府聲譽 | 免職 |
🛡️ 職場霸凌條款
首次明確定義
本次修法將首次在法規中明確定義「職場霸凌」。
罰則
| 對象 | 行為 | 罰則 |
|---|---|---|
| 主管或首長 | 職場霸凌成立 | 最高 100萬元罰鍰 |
霸凌態樣(參考)
- 言語羞辱、謾罵
- 工作上的不當打壓
- 孤立、排擠
- 不合理的工作分配
📅 修法進度
| 進度 | 時間 |
|---|---|
| 草案研議中 | 2025年 |
| 預計送立法院 | 2026年 |
| 預計三讀 | 待定 |
| 施行日期 | 待定 |
💡 對公務員的影響
正面影響
- ✅ 甲等不再受限於配額
- ✅ 認真工作者獲得保障
- ✅ 職場霸凌有法可管
須注意事項
- ⚠️ 重大違失處分加嚴
- ⚠️ 需更注意個人行為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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